上海電力股改方案股東溝通結果暨調整方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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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9日 09:15 上海證券交易所 | |||||||||
上海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受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的委托,辦理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事宜。2005年10月10日刊登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等相關文件后,公司董事會通過多種形式與投資者進行了交流。經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同意,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作出如下部分調整: 現將對價安排調整為:“非流通股股東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
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調整為: 1、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并且在該12個月期滿后,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合計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2、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12個月期滿后的12個月內,非流通股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減持公司股票的價格不低于6元/股(如果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至該等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導致股價除權的情況發生,則該承諾減持價格相應除權)。 3、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及中電投集團為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所作的承諾并不免除中電投集團履行《期權契約》的義務,中電投集團在《期權契約》約定的期權行使期限內繼續履行《期權契約》。根據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中國電力)向中電投集團出具的承諾,如果中國電力在《期權契約》約定的期權行使期限內全部或部分行權,并獲得國家有權部門批準而成為公司股東,則中國電力將繼續履行中電投集團就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所作承諾之尚未履行完畢的相關部分,中電投集團保證中國電力履行其承諾。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全文及其摘要等相關資料詳見2005年10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