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股份股改方案股東溝通協商結果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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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2日 09:17 上海證券交易所 | |||||||||
上海市都市農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受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東上海農工商(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農工商集團)的委托,辦理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事宜。2005年9月26日刊登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等相關文件后,公司董事會通過多種形式與投資者進行了交流。經農工商集團同意,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作出如下調整: 原對價安排維持不變。
非流通股股東承諾事項的修改,除原承諾外,農工商集團增加以下承諾: 1、如果公司2005年度經審計后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低于2004年度經審計后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或者2005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時,農工商集團將延長所持公司股票的禁售期,即農工商集團所持有的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60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農工商集團承諾自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5年內,農工商集團不以低于7.46元(即2005年9月23日股票收盤價6.78元的110%)的價格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但期間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除息事項,則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3、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農工商集團承諾將提議公司2005年至2007年連續三年的利潤分配比例將不低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50%,并承諾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對該議案投贊成票。 4、農工商集團承諾自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農工商集團持有的公司股權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在5年內將不低于51%。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事項尚須取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及公司相關股東會議的審議通過。 根據有關文件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于2005年10月13日復牌。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全文及摘要等相關資料詳見2005年10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