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21)“春天股份”公布大股東部分法人股被司法凍結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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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1日 08:2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因中國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營業部訴第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武漢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一大股東武漢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等被告借款合同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將武漢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發起人法人股1588.3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9.73%)予以凍結,凍結期限從2005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30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9月30日辦理了有關凍結手續。
經向武漢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查詢,2004年4月28日,武漢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為第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營業部借款1800萬元進行了擔保,因第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到期未能償還上述借款,武漢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對上述1800萬元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