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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陽花炮關于05年半年度業績初步披露更正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4日 05:5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由于工作疏忽,將2004年1-6月份的數據寫成了2004年年末數據,現予以更正,給廣大投資者造成不便,在此表示歉意。

  數據更正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股票簡稱:瀏陽花炮

  股票代碼:600599

  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義務人: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住 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永福路79號

  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永福路79號

  聯系電話:020-87728876

  股份變動性質:增加

  簽署日期:2005年8月22日

  特 別 提 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證監會有關信息披露的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編寫本報告。

  二、本報告已獲得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的批準。

  三、依據《證券法》、《披露辦法》的規定,本持股變動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及其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一、受讓方基本情況介紹

  1、名稱: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攀達公司”)

  2、注冊地: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永福路79號

  3、注冊資本:16000萬元

  4、注冊號:4401012038096

  5、稅務登記證號: 440106739728032

  6、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7、經濟性質:民營企業

  8、經濟范圍:利用自有資金投資

  9、經營期限: 2002年7月9日起

  10、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1)趙偉平 電話:020-87728877

  (2)趙衛成 電話:020-87728877

  11、董事會成員的基本情況

  二、受讓方持股變動情況

  (一)根據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2005年8月8日民事調解書[2005]瀏民初字第1348號文件,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7日立案受理了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與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企業之間借款糾紛一案,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進行了審理。在審理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1、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欠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陸萬元整(¥2916萬元),凱達公司自愿于2005年8月8日以其在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10.71%的股權(計1350萬股,按“瀏陽花炮”2004年年報公布的每股凈資產為2.21元,折價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陸萬元整(¥2916萬元)抵償給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2、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利息人民幣50萬元的訴訟請求。

  本案受理費155810元,其他訴訟費88480元,合計244390元,由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各負擔122195元。

  根據該調解書,雙方已于2005年8月18日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過戶手續。過戶后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50萬股,占瀏陽花炮總股本的10.71%,為瀏陽花炮第二大股東。

  (二)根據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2005年8月10日民事調解書[2005]瀏民初字第1371號文件,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10日立案受理了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與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企業之間借款糾紛一案,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進行了審理。在審理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1、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因欠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陸萬元整(¥2916萬元),湖南聚源自愿于2005年8月8日以其在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10.71%的股權(計1350萬股,按“瀏陽花炮”2004年年報公布的每股凈資產為2.21元,折價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陸萬元整(¥2916萬元)抵償給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2、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利息人民幣五十萬元的訴訟請求。

  本案受理費155810元,其他訴訟費88480元,合計244390元,由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各負擔122195元。

  根據該調解書,雙方已于2005年8月18日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過戶手續。過戶后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50萬股,占瀏陽花炮總股本的10.71%,為瀏陽花炮第二大股東。

  (三)以上兩項司法過戶后,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共2700萬股,占瀏陽花炮總股本的21.43%,為瀏陽花炮第二大股東。

  三、受讓方的直接或間接出資人

  本公司主要股東情況:自然人趙偉平,男,現年44歲,先后在江西省奉新縣東風墾殖廠、江西省宜春地區技工學校任英文教師、江西省土畜產進出口公司、廣州市攀達國際有限公司工作,現任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本次出資1.48億元,占總股本的92.5%。自然人趙衛成,男,現年35歲,畢業于廣州外國語言學院,先后在廣州市攀達貿易公司任副總經理、中國海洋航空公司廣州公司副總經理、珠海市偉良煙花有限公司總經理、廣州市攀達國際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現任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本次出資1200萬元,占總股本的7.5%。

  四、持有或買賣“瀏陽花炮”流通股的情況

  在股權過戶公告日前6個月內,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本公司上述人員的關聯人未持有任何“瀏陽花炮”股票,亦無買賣“瀏陽花炮”上市流通股的行為。

  五、相關事項的聲明

  1、本公司不存在關聯法人持有“瀏陽花炮”股份的可能及事實。

  2、本公司與出讓方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和“瀏陽花炮”的其他股東之間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的產權關聯關系。

  3、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未被委托行使“瀏陽花炮”其他股東的權利。

  4、公司已在2005年8月18日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股權過戶登記手續。

  六、其他重要事項

  攀達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承諾本報告不存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趙偉平

  簽注日期:2005年8月22日

  七、備查文件

  1、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2、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2005)瀏民初字第1348號、第1371號民事調書。

  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股票簡稱:瀏陽花炮

  股票代碼:600599

  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義務人: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 所:長沙市勞動路227號凱華大廈15樓

  通訊地址:長沙市勞動路227號凱華大廈15樓

  聯系電話:0731-5156820

  股份變動性質:減少

  簽署日期:2005年8月23日

  特 別 提 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證監會有關信息披露的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編寫本報告。

  二、本報告已獲得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的批準。

  三、依據《證券法》、《披露辦法》的規定,本持股變動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及其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一、轉讓方基本情況介紹

  1、名稱: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達公司)

  2、注冊地:長沙市勞動路227號凱華大廈15樓

  3、注冊資本:2000萬元

  4、注冊號:企獨湘總副字長000154號

  5、稅務登記證號:43010361677453

  6、企業類型:獨資經營(港資)

  7、經濟性質:民營企業

  8、經濟范圍:從事房地產的開發和自建房產銷售、租賃。

  9、經營期限:1994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轉讓方持股變動情況

  根據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2005年8月8日民事調解書[2005]瀏民初字第1348號文件,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7日立案受理了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與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企業之間借款糾紛一案,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進行了審理。在審理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1、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欠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陸萬元整(¥2916萬元),凱達公司自愿于2005年8月8日以其在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10.71%的股權(計1350萬股,按“瀏陽花炮”2004年年報公布的每股凈資產為2.21元,折價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陸萬元整(¥2916萬元)抵償給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2、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利息人民幣五十萬元的訴訟請求。

  本案受理費155810元,其他訴訟費88480元,合計244390元,由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各負擔122195元。

  根據該調解書,雙方已于2005年8月18日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過戶手續。過戶后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50萬股,占瀏陽花炮總股本的10.71%,為瀏陽花炮第二大股東。

  三、轉讓方與上市公司資金、資產情況

  轉讓方對上市公司出資已全部到位;沒有占用上市公司資產、資金,未欠上市公司的資本金及各項債務;上市公司沒有對轉讓方及其下屬公司提供擔保、抵押與質押。

  四、轉讓方與法律障礙

  本次股份過戶是通過司法調解而過戶的。在過戶前已解除與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簽署的質押合同,且于2005年8月16日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解除質押手續。解除質押公告已于2005年8月19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

  五、本次股份過戶后轉讓方不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股份,沒有委托他人行使該股份的股東權利。

  六、持有、買賣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情況。

  在股份過戶前及報送材料前的六個月內,轉讓方及其關聯人、轉讓方的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主要負責人沒有持該上市公司流通股。

  轉讓方對上市公司出資已全部到位;沒有占用上市公司資產、資金,未欠上市公司的資本金及各項債務;上市公司沒有對轉讓方及其下屬公司提供擔保、抵押與質押。

  七、其他重要事項

  凱達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承諾本報告不存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樂根成

  簽注日期:2005年8月23日

  八、備查文件

  1、凱達(湖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2、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

  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股票簡稱:瀏陽花炮

  股票代碼:600599

  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義務人: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住 所:長沙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火炬城MO棟

  通訊地址:長沙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火炬城MO棟

  聯系電話:0731-8927889

  股份變動性質:減少

  簽署日期:2005年8月23日

  特 別 提 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證監會有關信息披露的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編寫本報告。

  二、本報告已獲得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的批準。

  三、依據《證券法》、《披露辦法》的規定,本持股變動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及其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一、轉讓方基本情況介紹

  1、名稱: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源公司)

  2、注冊地:長沙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火炬城MO棟

  3、注冊資本:6000萬元

  4、注冊號:4300002004572

  5、稅務登記證號:430104740641364

  6、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7、經濟性質:民營企業

  8、經濟范圍:化工原料及產品研發(不含危險及監控化學品);生物制品及醫藥產品研發;計算機軟硬件的設計、開發與制造;通訊設備、電教設備及網絡軟件的研發、制造;家電、百貨、建材的銷售;高新技術產業、房地產、制造業的投資。

  9、經營期限:2003年5月26日至2013年5月26日

  二、轉讓方持股變動情況

  根據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2005年8月10日民事調解書[2005]瀏民初字第1371號文件,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10日立案受理了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與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企業之間借款糾紛一案,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進行了審理。在審理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1、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因欠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陸萬元整(¥2916萬元),聚源公司自愿于2005年8月8日以其在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10.71%的股權(計1350萬股,按“瀏陽花炮”2004年年報公布的每股凈資產為2.21元,折價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陸萬元整(¥2916萬元)抵償給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2、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利息人民幣五十萬元的訴訟請求。

  本案受理費155810元,其他訴訟費88480元,合計244390元,由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各負擔122195元。

  根據該調解書,雙方已于2005年8月18日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過戶手續。過戶后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廣州攀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50萬股,占瀏陽花炮總股本的10.71%,為瀏陽花炮第二大股東。

  三、轉讓方與上市公司資金、資產情況

  轉讓方對上市公司出資已全部到位;沒有占用上市公司資產、資金,未欠上市公司的資本金及各項債務;上市公司沒有對轉讓方及其下屬公司提供擔保、抵押與質押。

  四、轉讓方與法律障礙

  本次股份過戶是通過司法調解而過戶的。

  五、本次股份過戶后轉讓方不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股份,沒有委托他人行使該股份的股東權利。

  六、持有、買賣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情況。

  在股份過戶前及報送材料前的六個月內,轉讓方及其關聯人、轉讓方的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主要負責人沒有持該上市公司流通股。

  轉讓方對上市公司出資已全部到位;沒有占用上市公司資產、資金,未欠上市公司的資本金及各項債務;上市公司沒有對轉讓方及其下屬公司提供擔保、抵押與質押。

  七、其他重要事項

  聚源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承諾本報告不存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尹時中

  簽注日期:2005年8月23日

  八、備查文件

  1、湖南聚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2、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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