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2005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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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3日 06:2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1.1公司董事會及其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摘自半年度報告全文,報告全文同時刊載于http://www.sse.com.cn。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應當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3 公司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公司董事長宋春雷先生、總經理關健先生、財務負責人兼財務會計部經理張華女士聲明:保證半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2.1 基本情況簡介 2.2 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2.2.1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幣種:人民幣 2.2.2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適用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3 國內外會計準則差異 適用√不適用 §3 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 3.1 股份變動情況表 適用√不適用 3.2 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股東持股表 3.3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不適用 §4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4.1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 適用√不適用 §5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5.1 主營業務分行業、產品情況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5.2 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5.3 對凈利潤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經營業務 適用√不適用 5.4 參股公司經營情況(適用投資收益占凈利潤10%以上的情況) 適用√不適用 5.5 主營業務及其結構與上年度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不適用 公司自2004年9月23日收購漯駐高速公路收費權,享有28年收費權經營期限。該收購項目實施使公司業務得到了進一步擴展,相應增加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和經濟效益,報告期該路段增加主營業務收入18,059.84萬元,增加主營業務利潤11,213.07萬元,增加凈利潤約7,514.90萬元,占報告期凈利潤25.15%。 5.6 主營業務盈利能力(毛利率)與上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不適用 5.7 利潤構成與上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分析 適用√不適用 5.8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5.8.1 募集資金運用 適用√不適用 5.8.2 變更項目情況 適用√不適用 5.9 董事會下半年的經營計劃修改計劃 適用√不適用 5.10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說明 適用√不適用 5.11 公司管理層對會計師事務所本報告期“非標意見”的說明 適用√不適用 5.12 公司管理層對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非標意見”涉及事項的變化及處理情況的說明 適用√不適用 §6 重要事項 6.1 收購、出售資產及資產重組 6.1.1 收購或置入資產 √適用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6.1.2 出售或置出資產 適用√不適用 6.1.3 自資產重組報告書或收購出售資產公告刊登后,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對報告期經營成果與財務狀況的影響 √適用不適用 截止報告期末,公司已與河南省交通廳辦理了漯河至駐馬店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權及交通工程等附屬設施相關資產交接手續,并支付了全部轉讓金,相關資產權屬變更手續已基本辦理完畢。本次交易有利于保證公司漯駐高速公路資產的獨立完整,統一管理,提高道路整體服務水平。 6.2 擔保事項 適用√不適用 6.3 關聯債權債務往來 √適用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報告期內,公司向控股股東及其下屬單位提供資金的發生額為272,918,962.00元,余額為40,837,984.00元,發生原因為河南省內高速公路網絡聯網收費清算分配形成的其他路段代收公司的車輛通行費。應收款項已于2005年7月全部收回。上述關聯債權債務往來對公司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不存在重大影響。 6.4 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適用√不適用 6.5 其他重大事項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1、報告期,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鄭州至漯河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河南中原黃河公路大橋(原暫定名“鄭州黃河公路四橋”)及鄭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建設投資項目,股東大會決議已在2005年3月1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項目的實施有利于公司主營業務擴張,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上述項目報告期未開工建設。 2、報告期,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路經營企業車輛通行費收入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公司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入營業稅繳納稅率由原5%調減為3%(該事項已在2005年5月24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該項稅收政策使報告期凈利潤增加1,807,587.34元。 3、新鄉至鄭州高速公路2004年10月1日通車后,京珠國道主干線全線貫通,促進了公司鄭漯、漯駐高速公路整體車流量的增長,但也對公司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含南接線共計31公里,簡稱“鄭州黃河大橋”)及鄭漯高速公路鄭州至機場段(約25公里)造成車輛分流影響。 4、報告期,根據交通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04]622號)及河南省交通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鄭州黃河公路大橋、鄭州至駐馬店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豫交征[2005]2號),公司經營的路橋自2005年2月1日零時起降低大型貨車的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調整情況已在2005年1月20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據測算,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本次調整對公司車輛通行費收入的影響在5%左右,另一方面,調整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更多的大型貨車行駛公司路橋。 5、2004年4月27日,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豫發改辦[2004]765號文《關于鄭州黃河公路三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原則同意建設鄭州黃河公路三橋。該橋計劃位于公司鄭州黃河公路大橋上游約19公里處,北與焦作至新鄉高速公路連接,南至鄭州市滎陽市與鄭州西南繞城公路和連云港至霍爾果斯國道主干線連接。全線一級公路標準,部分控制出入,雙向6車道。預計2005年開工,建設工期為36個月。根據上述批復文件,該橋項目法人由國內經濟組織組建,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該橋建成通車后將進一步加強黃河兩岸交通聯系,促進鄭漯高速公路、漯駐高速公路整體車流量的未來增長,但也將對鄭州黃河大橋交通量形成分流影響。報告期該項目未開工建設。 § 7 財務報告 7.1 審計意見 報告期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7.2 披露比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潤表 利 潤 表 2005年1至6月 編制單位: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春雷 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關 健 會計機構負責人:張 華 7.3 報表附注 7.3.1 報告期無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重大會計差錯更正。 7.3.2 報告期合并會計報表范圍變化情況說明 本報告期前,公司無納入合并會計報表范圍的子公司。2005年4月,公司與鄭州路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了河南中原黃河公路大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本公司出資4,000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80%。報告期從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將其納入合并會計報表范圍。 董事長:宋春雷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9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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