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投資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關于公司涉訟事項及進展情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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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30日 05:4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分別在2005年4月22日、5月13日以臨2005-003、011號公告的形式披露過兩起由原告撤訴的訴訟事項,現將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1、海南海泰正誠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海泰正誠置業)近期與本公司及第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協議書》,三方商定海泰正誠置業在“陽光?經典”項目中的合作分利款為人民幣1200萬元。本公司前期已向海泰正誠置業支付了分利款3,306,924元,尚欠8,693,076元未付。如今,該部分欠款的支付期限已超出了協議約定的期限,按協議條款規定,本公司須支付違約金300萬元。如此,本公司欠海泰正誠置業分利款加違約金合計11,693,076元。 海泰正誠置業是在2004年12月1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的,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9日立案受理,原告于2005年3月1日以已與被告協商處理為由申請撤訴。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原告海泰正誠置業撤回起訴。 2、海南和創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下稱和創投資)近期與第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簽訂了《協議書》,三方商定退還和創投資在“陽光?經典”項目中的合作投資款人民幣370萬元,另外償付230萬元作為對和創投資的的投資補償。本公司前期已支付給和創投資103.20萬元,尚欠和創投資496.80萬元。 該案案由及判決情況已在臨2005-003及011號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告于2005年1月24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5年4月20日下達海中法民一初字第17號《民事裁定書》,準許原告和創投資以其愿與被告協商處理為由撤回起訴。 除上述訴訟事項及前期披露過的訴訟事項外,本公司無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本公司正積極與有關當事人協商,以便妥善解決其他訴訟事項。 特此公告。 第一投資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7月29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