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盛有關股權分置改革試點重大事項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0日 10:49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和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由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協商提出股權分置改革意向并經保薦機構推薦,本公司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股權分置改革試點
一、公司股票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董事會相關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決議公告次日復牌。在此期間,公司將廣泛征集流通股股東意見,并召開董事會審議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二、提出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主要非流通股股東及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數量和比例如下: 備注:上述非流通股股東均確認其不存在因持有本公司股份權屬爭議問題而影響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情況。 三、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股權分置影響證券市場預期的穩定和價格發現功能,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不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的金融手段,做大做強。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為公司的后續發展帶來了新的歷史機遇, 股東之間利益將趨于一致,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的規范運作,有利于非流通股權在市場化的動態估值中實現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實現市場化的制度創新和股權并購。 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后,將會產生如下積極影響: 1、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再分裂為非流通和流通,股東利益趨于一致,有利于公司決策管理,提升公司自身治理結構。 2、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將有利于形成對公司的統一價值評判標準。 3、統一的價值評判標準必將形成上市公司多層次的外部監督,促進現非流通股股東形成良好的自我約束機制,并對公司經營者形成良好的外部約束機制。 四、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存在的風險 1、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臨時股東大會就董事會提交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做出決議,必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后方可生效,因此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試點能否順利實施尚有待于股東大會的批準。 2、股權分置改革是解決我國股權分置問題的創新,目前尚處于試點探索階段,在尚處于發展中的我國證券市場,該等事項蘊含著一定的市場不確定性,存在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價格可能出現較大幅度波動,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如果本次改革成功,公司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數將由目前的14,820萬股逐漸增加。但公司的全部非流通股股東將根據《試點通知》的規定做出其獲得流通權的股份分步上市流通的承諾并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4、其他不可預見的風險。 五、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聘請華歐國際證券有限公司擔任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保薦機構。 六、為了廣泛征集流通股股東的意見,使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廣泛的股東基礎。公司將自公告進行改革試點之日起至董事會召開前安排充分時間,通過多種方式組織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歡迎公司股東在公司董事會召開之前咨詢并對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提出意見和建議,公司董事會將在廣泛征求流通股股東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兼顧各方利益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股東可以通過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公司溝通并提出意見和建議。聯系電話:0575-2048616、0575-2516058,聯系傳真:0575-2041589,電子郵件地址: chengj@longsheng.com,聯系人:陳國江、沈彩君。 七、公司董事會將在董事會就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做出決議后及時公告董事會決議、獨立董事意見、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保薦機構的保薦意見等內容,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