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磊
2月23日,兩名中關村(000931.SZ)股民訴黃光裕“內幕交易賠償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事實上,早在2010年9月13日,國美電器控制權之爭激戰正酣之時,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律師張遠忠,已經接受兩名中關村股民的委托,就黃光裕、許鐘民(原中關村董事長)因內幕交易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害,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民事索賠。
2010年5月18日,北京二中院以黃光裕犯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和單位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億元。此次兩名中關村股民的起訴,并與其中的“內幕交易罪”有關。
對黃光裕的判決書顯示,2008年5月,黃光裕宣布將估值高達180億的鵬潤地產注入中關村,但在公布重組消息之前,其于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間,決定并指令他人通過79個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余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13.22億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時,79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6億余元。后因黃光裕案爆發,此次重組未能完成。
2月24日,本報記者就此事向一位國美集團內部人士求證時,該人士表示,由于牽扯到法律專業問題,不方便做過多評論,僅稱,目前這一案件正走流程,并且,還沒有最終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