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建 業(yè)
近日,ST皇臺(000995)和洪都航空(600316)針對機構研報的澄清行為使投資者感到無所適從。機構研報是投資者了解公司的重要途徑,但上市公司與機構之間并不那么透明的往來卻成為投資者盲目信任研報的重要原因,這種不透明的狀況需要進一步改善。
此前,ST皇臺因股價異動而對7月份以來到訪公司的機構進行了梳理,其中9家對ST皇臺提供了研究報告,而ST皇臺只認可其中兩家的調研結論,并申明其他研究報告中所用數據并非由公司提供、數據本身不準確,得出的結論也不客觀。而洪都航空的提示性公告同樣也將不實重組傳聞的矛頭指向機構研報。
從近期的這兩個例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對部分機構的研報內容有時并沒有主導權,但卻被機構研報造成的公司股價波動所影響。上市公司和機構是市場中平等的兩個主體,前者并沒有權利或者義務對后者的研報內容進行審核。機構的研報不是具有特殊社會屬性的新聞作品,而僅是一種信息分析商品,投資者應該意識到,機構研報的真實性應由機構自己負責。
但現實是,機構在廣大中小投資者中有著極大的公信度,而這種公信度很大程度上源自上市公司與機構交流的不透明。投資者往往因為得不到有關機構與上市公司的交流內容,因而只能相信機構研報上的所有內容。在這種盲從之下,不少投資者把研報當作上市公司的真實現狀來看待,而沒有意識到機構在研報內容上的分析、加工過程。
顯然,努力消除公眾對于機構和上市公司之間信息交流過程和內容的不了解,將有助于投資者更加理性地對待機構研報,上市公司也可以從“監(jiān)督”研報的繁瑣工作中抽身。事實上,監(jiān)管層對于上市公司與機構之間的交流有著很多監(jiān)管措施,其中中小板公司就被要求編制機構調研接待工作管理辦法、并即時向監(jiān)管層提交機構調研的相關資料。不過,這種與公眾“無關”的監(jiān)管方法并不能消除公眾對于上市公司與機構交流的不了解。
在短期內無法杜絕機構與上市公司之間信息溝通不規(guī)范的情況下,讓上市公司與機構的交流內容盡快出現在全部投資者視野內,讓上市公司的歸上市公司、機構的歸機構,是一個可行、可控的辦法。
目前,深交所上市公司已在年報等定情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機構調研情況,這種定期披露的方法應該更加靈活地加以運用。例如在遇到機構調研的當天,上市公司就用公告的形式披露調研的相關情況。而從機構方面說,應該在其研報中明確哪些內容是上市公司提供或闡述,哪些內容是機構的分析和預測。
如此一來,至少可以從時間維度上消除機構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鴻溝,投資者更容易分辨機構的分析和上市公司的陳述從而避免盲從、研究實力強大的機構更容易脫穎而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更加完善,形成一個多贏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