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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虹高管和吳江警方一同帶走范德均
作者 李曉曄 丁明勇
5月21日,四川長虹“財務門”事件的實名舉報人范德均的妻子張李濤向CBN記者透露,范德均因多年前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一事,于昨晚(5月20日)21時許被江蘇吳江松陵派出所刑事拘留。
吳江警方今天證實了范被刑拘一事,但表示不便透露詳細案情。
范德均被刑拘
據張李濤透露,吳江警方是應四川綿陽警方請求,協助辦理此案的,在五個工作日之后將移送四川綿陽警方。
《第一財經日報》曾在2月25日報道,范德均實名舉報四川長虹,指控長虹財務造假,涉嫌在1997~1998年度虛增50億銷售收入。媒體報道之后,該事件引起了四川省證監會、四川省國稅局的重視,分別進行了非正式調查和立案調查。據CBN記者從四川省證監會獲得的最新消息顯示,川監局對于該舉報的初步調查已經結束,對于范提出的問題已經一一做出回復,目前已用快件寄出給范德均。
早先時候,范曾對記者表示,想先看看川監局的答復,再決定是否提供一些從未公布過的證據材料。據了解,川監局對于該案十分重視,辦案人員曾親自去上海與黃建平會面,并跟范德均說,希望他能夠提供更多的材料來支持辦案。
張李濤稱,范在被捕之前尚未收到川監局的回復快件。她稱,范此次被捕為四川長虹報案,吳江警方在帶走范時透露,刑拘理由是“多年前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除此之外暫時沒有其他原因。”
“奇怪的是,與吳江警方一道執行任務的還有一位四川長虹的高管”,張李濤稱,“我老公看見他,當時就質問,你怎么來了,你代表什么身份,四川長虹領導憑什么和吳江警方一道?”
張李濤表示,本次刑拘十分蹊蹺,因為范德均虛開增值稅發票一案上訴時候已經被駁回,做出了終審判決,刑已經服完了,怎么這個時候還以這個理由抓人?
她稱,與吳江警方同來的四川長虹高管還恐嚇她,稱:“范德均給四川長虹造輿論,給四川長虹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如果你也一樣(找媒體),那范德均的下場就是你的下場。”她表示自己當時精神高度緊張,沒看太清楚四川長虹這位高管。
而四川長虹新聞發言人劉海中則表示,自己正在開促銷會議,對于范德均被刑拘一事是否由四川長虹報案,四川長虹集團是否有高管協助辦案一事尚不清楚。
證人保護亟待立法
而范德均的代理律師——上海諾維律師事務所薛昌表示,目前沒有看到任何正式的法律文書,是刑拘還是非法拘禁還不好說,但可以確定的是,這是一種對舉報人顯而易見的打擊報復。
薛稱,在場人士曾對范徳均被抓為何是以已經終審的“虛開增值稅”作為理由提出過質疑,警方如是回答:“你要繼續舉報‘那個事情’,就抓你‘這個事情’”。顯然,“那個事情”指的是范徳均舉報長虹財務問題,而“這個事情”則是指范徳均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
對此,薛昌既無奈又氣憤:“這是又一次的國家權力機關對公民正當權利的踐踏和為所欲為。”
而來自南方報業的一位資深媒體人士指出,舉報人范德均被刑拘無疑是相當令人失望的,自從某杭州著名食品飲料企業開了政府部門介入商業糾紛、報道的先河之后,公眾舉報、輿論監督的空間就被急劇壓縮。范德均出獄之后就是正常公民,其同樣享有“公民舉報權”,范的被捕無疑助長了大企業動用國家權力機關為所欲為的氣焰,這股歪風如果不能得到遏制,無疑是對更加廣泛的大眾知情權的踐踏。
知名證券維權律師上海新聞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稱,范德均如確實存在虛開增值稅發票一事,繩之以法無可非議,同時,鑒于范德均正實名舉報四川長虹,四川證監局也正在調查中。而刑事拘留兼有舉報人與證人性質的范德均,系由四川長虹所在地的綿陽警方提出請求的,為避嫌與公正執法計,上級公安部門應對這一請求的初步證據進行實體審查,如發覺有人枉法行誣或打擊陷害,也應繩之以法。
同時,宋一欣指出,我國刑事訴訟法律體系中缺失重要的一環——即《證人、污點證人保護與處置法》,宜盡快建立、盡快立法,否則,敏感當口行敏感事、處置敏感人,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猜測、聯想與誤解,也對證人保護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