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回應,以公告為準;會計師事務所人士認為不可能虛構
任亮 李秀中
就在身陷“虛假門”之際,四川長虹(600839.SH)又遭質疑。上海市李國機律師事務所周愛文、楊建軍律師3月1日向《第一財經日報》發來郵件稱,四川長虹2008年年報可能存在虛報營業收入上百億元嫌疑。
上述兩位律師分析,四川長虹2008年年報披露的成本、費用存在差異約155億元,可能公司同時有虛報收入和成本嫌疑。保守起見認為,2008年年報可能存在虛報營業收入上百億元嫌疑。
對此,記者致電四川長虹新聞發言人劉海中,但劉海中未對上述質疑進行具體回應,并認為一切信息均以上市公司公告為準,四川長虹的公告也是真實、完整的。
“上百億的收入不可能虛構得出來。”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一位專業人士對記者肯定地表示。據了解,為四川長虹做年報審計的四川君和會計師事務所已經被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吸收合并,但上述人士并未參與對四川長虹的審計工作。
該專業人士指出,現在對上市公司的監管非常嚴格,各方面監管也都需要數據來說話,因此幾乎不可能會出現這么嚴重的財務數據虛構現象,而且任何會計師事務所也都不敢去這么做的。因為投資者完全可以通過四川長虹賣出的電視機數量、公司的產能等來分析出數據是否造假。
據該專業人士分析,出現上述差異,可能是由于數據口徑的不同。理論上講,數據有兩個出口,一個是統計數據,一個是財務數據。由于統計數據并不全面,可能也會導致出現一定的差異。而在上市公司公布的合并報表中,有些關聯交易的抵消可能也并不完全,或者干脆抵不掉,這都可能造成數據出現差異。
兩位律師在所提供的郵件中也具體說明了上述差異的計算方式:即在2008年年報(合并)中披露的營業成本(2304652.63萬元)、銷售費用(298553.91萬元)、管理費用(114800.62萬元),計算得出三項合計為2718007.16萬元。而通過年報披露的采購金額等信息分析計算,2008年度合并營業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三項合計金額約為1166326.47萬元,兩者相差1551680.86萬元。
但上述專業人士認為這種算法可能也存在漏洞。因為在采購費用里只包括對原材料,并未包括人工費用、設備折舊等,而在營業成本、銷售費用及管理費用中,會包括人工、折舊等。而對于四川長虹這樣的企業來講,設備折舊應該是個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