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曄
老牌家電龍頭四川長虹(600839.SH)遭到多位知情人士舉報長達十年的財務問題,近日已經引起四川證監局、國稅、經偵等部門的關注。2月22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相關幾個部門了解到,該舉報分別已于春節前和2月20日正式受理,但目前尚未進展到進駐公司展開調查的程度。
事實上,有關四川長虹違規的舉報從1998年持續至今。某相關部門人士透露,甚至有一位舉報人搜集證據的時間長達13年,收到的距今時間最久的證據為1997年。
舉報材料稱,四川長虹虛增銷售收入巨大。根據舉報材料匯總統計,四川長虹虛增銷售收入約為50億元。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宋一欣認為,雖然事件本身距今已經十年,但是因為這一情況一直未被揭露出來,此次調查仍有現實意義。如果相關層面最終認定四川長虹十年前的財務確實存在問題,那么此后1999年、2009年先后兩次進行的總額度達47.5億元的再融資均是缺乏法律依據的,不實數據進入總資產,此后歷年的財務報表也均存在虛假,投資者在1998年后據公司披露數據進行的買與賣均是在虛假的前提下做出,權益已經遭到損害,可以據此對上市公司提出賠償要求。
據中國證監會相關人士介紹,對于上市公司未揭露出來的重大證券市場違規行為,距離現在時間長短并不是最關鍵的因素,惡劣程度及對市場的危害才是追究的重要因素。
承兌匯票疑云
從1992年起就要求旗下經銷商不得以商業承兌匯票進行結算的四川長虹,為何財務報表中卻有巨額的商業承兌匯票?盡管沒有確鑿證據,但是經濟學家郎咸平及民間財務專家申草均在2005年對其提出過質疑,認為其中藏污納垢,經不住調查,但長虹方面一直否認上述質疑。
有關巨額商業承兌匯票的疑云卻未就此消散。在本次舉報到相關部門的案頭材料中,有關這一問題的舉報又一次赫然在列。該材料稱,1998年四川長虹的財務報表顯示,該年度應收商業承兌匯票71份,共計22.5億元,均為四川長虹作假的結果。
本報記者多方了解,聯系到了原四川長虹銷售服務處湖南管委會主任(上世紀90年代稱謂,相當于湖南銷售負責人)范德均,他回憶:“1999年元月初,四川長虹計劃通過當時的近30個管委會中幾個大的代理商通過虛假提貨和虛假財務記賬的方式虛增銷售收入。”
他還告訴記者:“此后不久,四川長虹銷售部以電傳(銷售部內部文件)的方式要求我迅速與當時管轄的兩家代理商長沙泰陽商城和長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聯系,讓這兩家代理商在其財務上虛假地證明從長虹公司購進了1.5億元的長虹電子產品,但實際上這兩家代理商并沒有付長虹公司一分錢的貨款。”
與此同時,在1998年四川長虹財務報表大額應收票據列示表中,以4.658億元榜上有名的上海英達商業公司,其代理律師——上海諾維律師事務所陳雷也告訴記者,這部分商業承兌匯票(實際開具了3億多)是上海英達商業公司應四川長虹要求開具,但是上海英達沒有提過貨,也沒有銷售和入庫,也不是預付款,公司多次向四川長虹及董事長趙勇、總經理劉體斌討要未果,也沒有給出不予歸還的解釋。
“1998年底,我公司應長虹公司要求開具了3億多商業承兌匯票,被告知僅用于四川長虹銷售部門完成銷售任務。我公司也從未收到過四川長虹有關這3億多商業承兌匯票的增值稅發票,四川長虹1998年年報上,有關上海英達商業公司的數據不實。”上海英達商業公司董事長黃建平在提供給稅務部門的材料中如是自證清白。
上海市工商局徐匯分局檔案室備案的損益及利潤分配表中顯示,上海英達商業公司1998年全年主營收入為1.776億元。
此外,在四川長虹1998年的財務報表中,顯示其對重慶百貨(600729.SH)大樓1998年末的應收票據為6.658億元。而在當年重慶百貨自己的財務報表中,應付票據僅為9494萬元。兩家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完全不相符。
對此,重慶百貨董秘辦工作人員在1月29日接受本報電話采訪時提到:“1998年有關重百票據的數據以重慶百貨年報為準,重百不清楚四川長虹數據的依據,也不對這一數據負責。”
除此之外,范德均認為在四川長虹1998年應收票據中至少還有兩家不實。四川國貿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閬中市家電有限公司分別以7.9405億元和4.955億元榜上有名。范德均認為:“這一數據肯定是造假的,1998年四川省銷售回款明細和返利數據證明該年度四川省范圍內還沒有一家經營長虹電子產品過3億元的單位。”
而以上合計20多億的商業承兌匯票已經占了1998年四川長虹應收票據較大份額了。
在四川長虹歷年應收票據長長的名單中,到底有何內幕,可能只有等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束后才能水落石出。
重復記錄旺季銷售收入?
除了通過巨額虛假商業承兌匯票虛增銷售收入外,舉報材料中還提到了1998年,四川長虹還存在重復記錄銷售旺季收入的行為,這部分的金額約為20億元。
舉報材料中稱,四川長虹1997年會計年度是199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但是四川長虹1997年度銷售收入賬務截止日期實際為1998年1月31日,將1998年1月1日到1月31日春節銷售旺季近20億的銷售收入計算到了1997年度,這20億彩電銷售增值稅發票的票面開票日期均為1997年12月31日。但是這部分銷售收入在1998年度以變通的方式再度被計入年報。但是,具體是什么方式,該舉報材料卻未明言。
“四川長虹財務結算的彩電銷售增值稅發票中幾乎找不到制票日期為1998年元月1日到1998年元月31日之間的。”范德均也證明。
范德均還提供了1997年四川長虹給旗下經銷商讓利的《返利統計表》,清楚地顯示銷售回款計算區間為1997年1月7日至1998年1月31日。
四川長虹1998年年度財務報表顯示,會計年度為公歷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據舉報材料稱,1998年長虹再次如法炮制,將1999年1月的部分旺季銷售收入計入1998年年報。
范德均也提到了一個細節,1999年1月3日,四川長虹銷售服務處通知全國各管委會1998年度的扎賬日期為1999年1月10日。
而根據范提供的《98年年終返利及代理費操作辦法》和湖南邵東工業品集團公司在國家某行政機關處備案的《長虹公司98返利及代理費結算表》顯示,四川長虹1998年的會計年度截止至1999年1月10日。
對于舉報材料中提到的四川長虹采用變通的方式將已經進入1997年的業績再度計入1998年財報一事,范德均表示他也不清楚。但是據他所知,1998年,先是“濟南罷售”、后是特大洪水和壟斷國產彩管事件,受此影響,銷售情況并不好。根據其掌握的銷售數據顯示,1998年2月1日到1998年6月30日,長虹的彩電銷售收入不到30億。但是,四川長虹1998年的半年報卻顯示,主營業務收入為51.6億。“半年報的數據已經不對了。”范德均說。
范德均還告訴記者,除了銷售數據外,1998年12月18日原長虹銷售部部長何明芬(現任工會主席)曾通報:湖南管委會1998年彩電銷售額2.56億,完成原任務的31.2%,在全國32個管委會中排名16位;空調銷售額795萬,排名23位;VCD銷售額507萬,排名19位。根據有關材料推算,1998年長虹彩電全國銷售額約為53億,VCD和空調為7億。但1998年報披露的主營業務收入為116億元。
此后相關部門對四川長虹稅務問題產生質疑后,相關人士曾找到1998年為四川長虹做審計的四川君和會計師事務所了解情況,其稱,該會計師事務所當時是新換的,對于四川長虹歷史不夠了解,審計均在四川長虹提供票據是真實的前提下做出,并未對其提供票據的償付及真實性進行專門審核。據四川長虹年報披露,1998年2月8日撤換掉了此前合作的審計機構——四川會計師事務所,改聘四川君和會計師事務所。對于這次撤換的原因,本報記者致電兩家會計師事務所,四川會計師事務所已經不知所終,而君和會計師事務所對這一說法則諱莫如深。
欺詐發行?
四川長虹作為一家國有上市公司,何必冒險虛增銷售收入呢?
“直接動機就是為了獲得1999年的配股資格。”范德均稱,1999年四川長虹根本不具備配股資格。他說,扣除商業承兌匯票的22.5億元,以及已經被計入1997年年報的20多億元1月旺季銷售額,四川長虹1998年度的主營業務利潤不會超過21億。
“如果1998年的財報數據確實如舉報所說的不實,那么四川長虹1999年8月進行的17.49億元配股和2009年9月發行的30億元可轉債融資均沒有法律依據,屬于虛假記載前提下的欺詐發行。”宋一欣指出。
舉報材料中還提到,1998年度四川長虹還有多項損失未全額實際計入,也沒有進行存貨跌價、壞賬計提會計處理。包括:1998年廣告費支出超過3億,長虹審計監察部曾對此進行內部審計,并對責任人易志明作出處罰。1998年長虹清理了歷年商業庫存機10萬臺,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截止1999年1月10日,1996年度高達數千萬的銀行承兌匯票被詐騙以及近1億元呆死爛賬機損失沒有核銷。1998年,因彩管收購決策失敗還造成了約22億元的損失。
范德均也認同上述舉報的情況。
此后,根據財政部新規定,君和審字(2000)第1043號四川長虹審計報告調減1998年凈利潤2.56億元。
但舉報人認為,這次調減與長虹的真實業績相去甚遠。他減去上述實際損失后,計算長虹1998年的凈利潤應該為9.4億,每股收益低于0.47元,凈資產收益低于8.53%。并不符合1999年證監會要求的連續3年凈資產收益率超過10%的配股條件,由此,2009年9月發行30億可轉債的財務數據也不具備法律保障。
事實上,一個鮮為人知的細節是,早在2009年可轉債發行前,四川長虹曾計劃對微軟中國進行定向增發融資。2007年6月15日,微軟(中國)有限公司承諾將作為戰略投資者認購四川長虹定向增發的1500萬股股份,認購價格為6.27元/股。但是此后,該定向增發卻不了了之。據知情人士透露,微軟中國之所以最終未實施這一項目,正是因為其法律事務代表偶然獲知了部分四川長虹的銷售黑洞,恐隱藏更大黑洞,便決定暫緩定向增發。對這一說法,微軟中國人士不置可否,稱“不便評論”。
“前面的虛假記載不解決,后面的每次融資,以及歷年財務報表均是存在問題的。”宋一欣說,虛增銷售收入做高主營收入,增加凈利潤,再以此為基礎進行再融資,是中國證券市場欺騙投資者較為惡劣的手段,嚴重損害投資者權益,這類手段在中國證券市場并不少見,但因為其隱蔽性,被發現的并不太多。建議監管層一旦發現,決不姑息,肅清市場不良行為,努力建設一個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2月8日下午,記者就商業承兌匯票造假和重復計算旺季銷售收入等情況致電四川長虹董事會秘書譚明獻,他告訴記者,長虹的財報沒有造假,像長虹這樣的公司也不可能造假,長虹歡迎媒體來監督。
當日,四川長虹現任總經理、1998年時期財務總監劉體斌則以正在開會為由婉拒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四川長虹是否清白,一切都有待相關部門的最終調查結果。
附表:1998年四川長虹大額應收票據列示表
資料來源:四川長虹1998年年度報告
單位:元
出票單位 年初數 年末數
四川國貿股份有限公司 91000000.00 794050000.00
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34700000.00 665800000.00
南京交電家電(集團)總公司 608712000.00
四川省閬中市家電有限公司 157240000.00 495500000.00
上海英達商業有限公司 81000000.00 465800000.00
重慶渝閬家電有限公司 133100000.00
四川省誠信實業公司 194511000.00 126570000.00
北京華聯商廈有限公司 410189681.60 76223700.00
鄭州百貨文化采購供應站 1691177603.00 105000000.00
長沙東塘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29000000.00 54000000.00
河北省五金交電化工公司 60540086.00 87624000.00
閬中市石龍音響電器商行 38000000.00 60170000.00
三聯集團公司家電批發中心 2700000.00 53400000.00
黑龍江省電子工貿總公司 206000000.00 49000000.00
昆明百貨大樓供應站 2300000.00 46947660.00
成都市青羊區東寶家電部 96600000.00 43500000.00
注:上表中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附表:1998年四川長虹應收票據總額
資料來源:四川長虹1998年年度報告
種類 數目 資金額
銀行承兌匯票 2047份 3815759932.85元
商業承兌匯票 71份 2250000000.00元
合計:6065759932.85元
附表:四川長虹1998年主要會計數據
資料來源:四川長虹1998年年度報告
總資產 18852445871.02
主營業務收入 11602666517.24
主營業務利潤 3161337126.49
利潤總額 2328723217.89
凈利潤 2003950869.82
其他業務利潤 130508315.27
長期負債 36000000.00
股東權益 10965314443.94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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