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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李騏 深圳報道
深南電(000037)猜中了開頭,可是卻猜不著結局。
深南電近日公告稱,深圳證監局日前下發布《關于責令深圳南山熱電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指出公司今年3月12日與美國高盛集團全資子公司杰潤(新加坡)私營公司簽訂的期權合約未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并以此要求公司限期整改。
隨著國際油價的大幅下跌,風險正日益逼近深南電,10月17日起深南電已停牌商量對策。業內人士指出,由于其ISDA(國際互換與衍生產品協會)主協議和附件都未簽訂,法律上存在值得商榷之處,雙方最后極有可能以和解告終,最壞的結果未必會出現。
深南電此次不過是揭開了中國公司違規期權操作的冰山一角,據悉,多家航空公司以及能源電力公司都在通過從國際大投行手中購買與原油價格掛鉤的結構性產品的辦法進行保值,在原油暴跌的背景下,更多的“深南電”即將浮出水面。
又見“未獲授權”
深南電公告稱,2008年3月12日,公司有關人員在未獲公司授權下與高盛全資子公司杰潤公司簽訂了兩份期貨合約確認書,其主要內容分別如下。
第一份確認書的有效期從今年3月3日至12月31日,雙方規定當浮動價(每個決定期限內紐約商品交易所當月輕質原油期貨合約的收市結算價的算術平均數)高于63.5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可獲30萬美元的收益;當浮動價低于63.5美元/桶且高于62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可得(浮動價-62美元/桶)×20萬桶的收益;而當浮動價低于62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則需向杰潤公司支付與(62美元/桶-浮動價)×40萬桶等額的美元。
第二份確認書的有效期是從明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并且賦予杰潤公司一個優先權,也就是杰潤公司可以在今年12月30日18點前宣布是否繼續執行第二份合約。第二份確認書的基準油價較第一份提高了3美元/桶,當浮動油價高于66.5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可以獲利34萬美元;當油價介于64.8-66.5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可獲得(浮動價-64.8美元/桶)×20萬桶的收益;當油價低于64.5美元/桶時,深南電每月付給杰潤公司(64.5美元/桶-浮動價)×40萬桶等額的美元。
深南電強調,其公司有關人員是在未獲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商定上述合約的,到目前為止原油月均價在63.5美元/桶上方,公司未出現虧損。
高盛唱多做空
深南電方面表示,電力企業由于原材料價格的上漲,都面臨著巨大的成本壓力。公司簽訂合約的初衷是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化解和抵御成本風險,降低經營成本。
簽訂合約之時,國際油價為108美元,月均價93美元,且油價處于上漲通道之中。高盛美洲能源研究團隊負責人默爾蒂當時預測油價將在半年至兩年內達到每桶150美元至200美元。7月11日,油價達到了147美元多的最高點,高盛繼續稱年底油價將達149美元/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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