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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始露:索羅斯成南糖訴QFII的真正被告(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7日 04:18 每日經濟新聞
冰山始露 雙方各執一詞 被告馬丁居里并未否認違規減持,但其在2007年10月27日公開信息披露中提出的三套“誤操作”理由卻不由得令人“佩服”。 不滿6個月而減持超過5%的股份,馬丁居里曾提出三個“理由”。首先,馬丁居里稱其“認為股價已達到最初收購上市公司的目標價格,一些客戶減少QFII配額,所持股票應其要求被拋售”;其次,“由于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外國企業,且報告全部為中文,所以需要一些時間將它們翻譯成英文并充分理解其內容。結果,造成公開信息披露受到實質性拖延”;第三,“公司已經采取了足夠措施來防止獲得5%以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權益,但是由于交易系統的一個代碼錯誤,未能防止南寧糖業的權益變動。” 而對于外界多有猜測的 “馬丁居里違規減持之前并不知此舉違規”,南寧糖業方面也認為不排除存在的可能。公司董秘辦一工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解釋道,由于是外國投資者,對證券監管部門的條文細節或許會出現理解偏差。盡管如此,并不影響公司向其 “追討”違規買賣股票全部收益及利息的權利。對記者表示的“資金是否已抽回”的擔心,該工作人員認為,既然在中國賺錢,就應該遵守中國的法律,這筆錢一定能要回來! 對于原告和被告的各執一詞,有行業分析師也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海通證券的丁頻認為,訴訟的雙方都有各自的解釋,但從公司基本面去看,影響只停留在短期,如能要回這筆款項,至少能增加公司當期的利潤;反之亦然,這一事件不會影響公司的基本價值。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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