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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殼*ST耀華 鳳凰出版匆匆注資引質疑(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6日 08:10 證券日報
一個成立不足三年,且在幾個月內被匆匆注資的房地產公司,難免會有投資者對鳳凰置業的規模和能力產生質疑。 該高層人士卻否認了鳳凰置業為了借殼上市“匆匆注資”的說法,他表示,2007年底和2008年3月底的注資是早已經計劃好的。 國資與國資之間是否就沒有賤賣? *ST耀華的《重組預案》中公布了重組的交易路徑,一方面,耀華玻璃以其全部資產與負債(含或有負債)作為置出資產,鳳凰集團持有的鳳凰置業100%股權作為置入資產,在等價置換的基礎上,置入資產與置出資產的差額,由耀華玻璃向鳳凰集團非公開發行股票購買(非公開發行價格為重組定價基準日前二十日股票交易均價9.06元/股),最終形成鳳凰置業100%股權進入上市公司; 另一方面,耀華集團將持有的耀華玻璃全部股份(291648560股,占耀華玻璃總股本的52.33%)以1.80元/股的價格轉讓給鳳凰集團,轉讓對價為3000萬元現金及耀華玻璃置出的全部資產及負債(含或有負債)。 鳳凰集團受讓耀華集團股份的價格僅為1.80元/股,對比昨日*ST耀華的收盤價9.29元/股,價格之懸殊一目了然。 對此,上述人士的解釋是,由于鳳凰集團和耀華集團都屬于國有資產,所以不存在賤賣的問題,這個價格很合理。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耀華集團為秦皇島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轄的國有獨資公司,其實際控制人為秦皇島國資委。作為股權受讓方的鳳凰集團,其唯一出資人是江蘇省人民政府。 然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卻認為,僅僅用國有資產之間買賣來解釋過低的價格是不合適的。買賣的雙方首先應該考慮的是公平原則,價格低于市場價格原因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附加條款,比如資產之外的其他負債等。 據了解,*ST耀華的《重組預案》已經報國資委審批,也要經過股東大會審議,最終能否成行還未可知。 江蘇新華發行集團將單獨IPO 面對千呼萬喚始出來的重組方案,*ST耀華的股民情緒激動,股吧中甚至有自稱律師的人發帖,表示要告鳳凰集團在重組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重組過程究竟違規了么? 上述人士對違規一說表示不屑一顧,“鳳凰集團沒有違規”,“鳳凰集團與耀華的重組方案一直是鳳凰置業注資*ST耀華”。并且認為,之所以市場上存在眾多質疑聲和反對者,是由于“有莊家在煽動。” 談到股民們在股吧里的激烈反對聲,上述人士表現得很激動。“股民要二次重組?耀華再找不到像鳳凰集團這樣優質的重組方。” 由于鳳凰集團與耀華集團同屬于地方國資委旗下公司,似乎確是一場門當戶對的“婚姻”,但是投資者們質疑的不是鳳凰集團,而是注資到*ST耀華里的鳳凰置業。 鳳凰集團由于其自身的實力狀況備受投資者青睞,但是事實是,*ST耀華未能涅槃成傳媒企業,最終走向房地產。那么鳳凰集團又究竟為何不肯整體注資到*ST耀華,實現整體上市呢? *ST耀華為重組停牌七個月,這期間,遼寧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出版傳媒”),于2007年12月21日登陸主板市場,成為第一個IPO上市的傳媒出版類企業。上市后,出版傳媒受到市場熱捧,短時間內股價翻了數倍。 鳳凰集團作為中國出版集團的龍頭老大,2007年達到總資產118.86億元和銷售收入90多億元,面對資產情況并不如自己的遼寧出版上市后的盛況,鳳凰集團不知作何感想。 于是有業內人士分析,鳳凰傳媒為實現整體IPO上市,因而轉由旗下房地產公司即鳳凰置業注入*ST耀華,實現鳳凰置業的借殼上市。 上述高層人士卻否認了鳳凰集團整體上市的說法,他表示,“計劃單獨IPO上市的是鳳凰集團的子公司江蘇新華發行集團。” 自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5月5日,*ST耀華停牌長達七個月之久,期間股市行情漲漲跌跌,上證A股指數曾一路攀升至6000多點,然而各投資者卻只能望股興嘆。直到5月5日,*ST耀華終于開盤,卻在股市飄紅的同時以跌停報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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