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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躍醫療越描越黑 拉平安證券當替罪羊(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 08:18 每日經濟新聞
新聞鏈接 魚躍醫療稅收謎團依然未解 BY 實習記者 吳浠 每日經濟新聞 本報連續兩天對“魚躍醫療涉嫌造假上市”相關情況做了追蹤報道,并從財務報表分析角度,對2007年稅收增長10倍提出了質疑。上周六,上市公司魚躍醫療副總兼董秘陳堅就稅收問題給出了回應:“一是會計準則調整所致,二是公司前幾年未分紅利,最后一年大量分紅,上述原因導致稅收激增。”然而這樣的解釋,仍然疑問重重。 質疑1 執行新會計準則 首先,對于魚躍醫療給出的解釋一,記者在招股說明書(第168頁)找到這樣的說明: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并對部分項目進行追溯調整。“原政策為應付稅款法,新政策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該項會計政策變更相應增加2005年凈利潤435707.17元,增加2006年凈利潤83733.22元。” ■記者向一名注冊會計師了解到,一般情況下,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不會對當年的報表利潤狀況產生很大影響,也不會造成大幅度的稅金增加。其實,就算是從常理考慮,即使利潤發生調整,調整的幅度最大限度也不可能超過1倍。 質疑2 2007年大量分紅 其次,對于魚躍醫療給出的解釋二,記者更是覺得難以置信。招股說明書(第289頁)里提供了公司最近三年的分紅情況:(1)2005年3月31日,公司股東會通過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紅利1200萬元;(2)2007年1月10日,公司股東會通過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紅利4429.63萬元。但是,披露會計報表的公司主體是魚躍醫療股份公司,其股東分別是:魚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是60%),吳光明,吳群,深圳世方聯創業等。 ■根據稅法規定,“由企業自主進行的凈利潤分配,不管利潤分配政策如何,都不會對企業本身的所得稅負產生影響,但卻會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者(股東)的稅收負擔。”也就是說,2007年魚躍醫療股份公司派發紅利,不太可能對上市公司稅收狀況產生大幅度影響,而只對魚躍醫療的股東稅收狀況有影響。 記者曾經指出,魚躍醫療招股說明書里回避魚躍醫療股份的稅收情況的說明,而只陳述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單位的稅收收繳證明,這是避重就輕的做法。上周六,陳堅給出的解釋,稅收被征收主體指代錯誤,卻有偷梁換柱之嫌。該董秘是否想說,魚躍醫療的新投資者將要為原有股東已享受的分紅繳稅來買單呢? 或者,魚躍醫療股份稅收增長原因確實有可能來自于其控股參股公司以前年度的分紅? ■業內人士認為,魚躍醫療股份控股參股企業即使有分紅,也不可能出現大規模分紅的情況,換言之,稅收蹊蹺增長不太可能來自于其控股參股公司分紅的因素,上市公司董秘的說法很難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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