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廣夏北京股民無奈和解 給我們留下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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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1日 00:53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張培娟) 昨日,銀廣夏(資訊 行情 論壇)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案北京地區的126名原告與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銀廣夏)在銀川簽訂了民事調解書,涉及訴訟金額53021704元。至此,歷時近5年之久的銀廣夏案已接近尾聲。 據悉,接受調解方案的投資者,按訴訟請求金額計算,平均每10元訴訟請求金額獲得約2.2股*ST銀廣夏股份的賠償。在簽訂相關協議后,債務關系自然解除。
據記者了解,股民做出和解的選擇也是迫不得已。今年3月20日,銀廣夏首輪民事賠償談判啟動,股民對銀廣夏的賠償方案十分不滿,雙方經過了兩個半小時的激烈對壘,最終談判以失敗告終。當時,原告代理律師陶雨生也指出,銀廣夏的賠償方案過于苛刻,使股民難以接受。之后,銀廣夏民事訴訟案在四川和上海先后迎來兩批和解原告,打破了雙方的僵局。上海一位接受和解的股民表示,同意和解主要是因為“銀廣夏股票的價值也許會好轉,如果能得到地方政府大力介入保殼,也許能達到起死回生的結果”。 兩個“也許”切實反映了這位股民的無奈。 陶雨生指出,北京126位原告之所以選擇和解,主要基于以下幾點原因:第一,繼續訴訟判決金額不能確定。因為陶雨生是按照加權平均法計算原告的實際損失,而銀川中院已判決的柏松華案是按算術平均法計算損失,相比較而言,加權平均法的計算方法更能準確反映原告的實際損失。原告繼續訴訟,法院不能全額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金額,而現在和解,銀廣夏同意按照原告起訴金額全額計賠。第二,繼續打官司的結果并不一定就比和解的結果好。即判決后何時能執行回來,能執行回來多少,或能否執行回來無法確定,債權實現時間不能確定。第三,解決證券民事賠償糾紛后,能夠使銀廣夏有更多的實質性重組的機會,這樣可以使原告獲賠的銀廣夏股票升值,原告也可以最大程度的減少損失。 據了解,另外還有一些投資者認為賠償率太低,不愿意接受銀廣夏方面所提出的解決方案,他們將繼續走法律訴訟的程序。但這部分投資者不得不面臨一個現實,那就是繼續訴訟可能面臨的是對各方都不利的一個僵局:銀廣夏公司現有資產凍結,負債比例相當高。銀廣夏總裁金愛軍表示,銀廣夏目前的總負債達到12.8億元,相當一部分資產不是被質押,就是被拍賣,能夠賠償的資產幾乎所剩無幾。 思考 銀廣夏案給我們留下什么? 銀廣夏案歷時四年之久,股民至今沒有得到賠償。最后和解的結局,也是股民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選擇的,而且銀廣夏的賠償最終能兌現多少還未可知。已經受傷的股民還將繼續承受等待賠償兌現的煎熬。 2004年大慶聯誼(資訊 行情 論壇)案的勝訴曾使銀廣夏的股民平添了很多勝訴的信心,但沒想到兩年后,迎接這些股民的卻是選擇和解還是訴訟的尷尬兩難境地。銀廣夏案留給我們的思考太多太多。 作為銀廣夏案原告的代理律師,陶雨生親歷此案近5年時間,深刻感覺到有以下幾點亟須加強和解決:加大證券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以身試法之人;盡快建立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協會和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基金;降低中小投資者維權成本,如:明確集團訴訟或仲裁制度。 商報記者 張培娟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