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華股份被徹底掏空 二股東賣股盈利該歸誰所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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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5日 02:30 新聞晨報 | |||||||||
□賀宛男 天華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2月10日發布的“股權變動公告”稱,元月10日,持有16.1%股權的公司二股東上海世紀國幫實業有限公司已與上海晉乾工貿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世紀國幫將其持有的1960萬股轉讓給晉乾工貿,轉讓價格為0.255元/股,轉讓總價499.8萬元。
這里我們不評說1月10日發生之事直到2月10日才公告,是否違反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資料顯示,世紀國幫持有的1960萬股系去年8月競拍所得———去年8月30日,原由廣州恒燁持有的法人股1960萬股法人股,因司法凍結被法院拍賣,世紀國幫以每股0.15元的價格拍得,總價294萬元。股權過戶后廣州恒燁以13.10%的持股比例降為三股東,世紀國幫則為二股東。 原《證券法》第42條明確規定,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其所持股份“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該股東所得。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者,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的時間限制。”今年元月起實行的新《證券法》第47條也作了同樣規定。 世紀國幫持股達16.1%,去年8月30日買入,今年1月10日賣出,時間顯然在6個月內;294萬元買進,499.8萬元賣出,收益205.8萬元。不管是按舊法還是新法,這部分收益均應歸天華股份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該股東所得”。董事會不收回怎么辦呢?法律也有規定:“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30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目前尚未見天華股份董事會有所動作。 其實,世紀國幫本來就是個神秘的角色。據有關媒體報道,去年8月底,世紀國邦競得天華股份股權后從未與公司建立聯系,公司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一直在為尋找這個第二大股東而努力,在注冊登記的地址找不到人,電話也無人接聽。去年12月初媒體記者查閱到的工商登記資料顯示,世紀國幫由北京合福德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和世紀尊博投資有限公司共同設立,成立兩年多來幾乎沒有經營記錄。而今年2月10日刊登的“股權變動公告”卻披露,世紀國幫由上海城大投資管理公司和上海開宇實業公司各投資50%,其背后是一個叫李毓濱的自然人。看來,才一個月時間,世紀國幫本身也被轉手了。 被“天華系”徹底掏空的天華股份,在2004年巨虧2億元后,2005年前三季又虧了6000多萬元,目前凈資產為-6091萬元。這樣一只垃圾股,昨日卻封死在漲停板上———2.09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