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寰島股權轉讓起風波 是棒打鴛鴦還是暗箱違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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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7日 11:15 證券日報 | |||||||||
究竟是“兩情相悅遭棒打”還是“私訂終身已違規”? 本報記者 張歆 今年8月底,*ST寰島(000691)迎來了重組的曙光,但是好事多磨,時隔不久,湖南省交通廳對收購方從事本次收購行為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目前,一方面是股權轉讓與收購
*ST寰島第一大股東天津燕宇置業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8日與湖南省高速公路廣告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了《天津燕宇置業有限公司與湖南省高速公路廣告投資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天津燕宇擬將其持有的公司7094.72萬股社會法人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7.48%)全部轉讓給高廣投資,轉讓價格為每股0.7元,轉讓價款為人民幣4966.30萬元。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天津燕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高廣投資將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2005年9月14日,*ST寰島收到湖南省交通廳抄送公司的湖南省交通廳致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關于停止收購海南寰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該通知稱高廣投資是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所屬國有企業,高廣投資未報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與天津燕宇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收購天津燕宇所持寰島實業7094.72萬股社會法人股,已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要求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責成高廣投資停止收購。*ST寰島隨即將該文傳給天津燕宇,天津燕宇當日即去函高廣投資,要求高廣投資對此作出解釋。9月15日高廣投資回函,表明該公司收購寰島實業股份的行為依法有效,該公司控股股東對本次收購行為迄今為止沒有異議。 10月24日,*ST寰島收到本次收購的法律顧問北京市貝朗律師事務所就湖南省交通廳湘交財會字2005513號文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高廣投資的股份收購行為獲得了公司董事會、股東會的批準,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規定;湖南省交通廳關于高廣投資系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所屬國有企業的認定缺乏法律依據,在與公路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中,也未發現交通主管部門需要審批有關公司股份收購行為的規定。 10月25日,*ST寰島再次征詢高廣投資,該公司表示其對本次收購決策沒有變化。 新浪財經提醒:>>文中提及相關個股詳細資料請在此查詢 同日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