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業股份稱未公司收到立案調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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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1日 14:06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記者 王微)昨日,某財經媒體刊登了《股東訴訟引起證監局調查,錫業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很可能被立案》的文章,引發了錫業股份(000960)股價下跌。就此,錫業股份今日作出正面澄清。并表示,該文章的報道是不嚴肅的,對投資者是嚴重的誤導。為此,該公司將保留追究的權利。 錫業股份稱,截至10月20日,該公司未收到云南證監局關于對其受讓上海鴻巨投資
據悉,文章中所稱的因履行立案程序而要求提供股東身份證明之說法也不實。事實上是因履行正常的信訪受理一般性程序而要求信訪人提供其股東身份證明。因此,“立案”之說缺乏依據。 據錫業股份澄清公告稱,該公司收購上海鴻巨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巨暉礦業投資有限公司65%的股權,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其保有資源儲量,提高資源自給率,充分發揮其設在湖南省郴州市的控股子公司郴州云湘礦冶有限責任公司現有之錫礦冶煉能力,在湖南郴州一地形成采、選、冶一體的產業鏈,成為該公司除云南省區域外另一生產基地,以保證其持續發展。 對本次收購,錫業股份聘請有關機構分別出具了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書、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以及收購的法律意見書。本次股權轉讓價格以經云南省國資委備案后的評估報告中的凈資產值為本次交易的最終作價依據。 對于文章中質疑的公司兩次公告的采礦權時間不一問題,據了解,是該媒體混淆了概念:錫業股份第一次公告的14年年限是指礦山服務年限;第二次公告的5年年限是指采礦權的有效期。 錫業股份表示,本次股權受讓的工商變更登記工作已完成,公司委派的董事會成員和管理人員也已開始正常履行職責,新礦區正在建設之中。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