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龍三朝董事會成員集體領罰 顧雛軍被罰2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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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0日 01:48 第一財經日報 | |||||||||
證監會對每個責任人處以3萬~20萬元不等的罰款,顧雛軍的罰款金額為20萬元 本報記者 張國良 王珍 發自廣州 證監會對科龍電器(資訊 行情 論壇)(000921.SZ)原董事會成員的行政處罰決定已經作出,近日即將公布。處罰范圍包括目前尚在任以及離任的董事。
由于科龍電器歷屆董事會人數眾多且案情復雜,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書長達13頁。一位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17日,證監會為此召集近幾屆的科龍電器董事會成員開會,宣布了上述決定,每個責任人將依據證監會認定的行為和責任,被處以3萬元到20萬元不等的罰款。 據了解,處罰名單跨越了科龍最近三任董事長王國端、徐鐵峰和顧雛軍主政時代。 王國端于1999年4月就任科龍董事長兼總裁,2001年6月離職,其后,由曾任順德市容桂鎮黨委書記的徐鐵峰接任,但徐鐵峰的任期僅到2001年底,顧雛軍及其團隊即進入科龍。據悉,此次被處罰的,是王國端主政以來的“幾乎所有科龍董事會成員”。 顧雛軍等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之后,今年8月2日,證監會曾宣布,完成了對科龍及顧雛軍等人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行為的調查:2002年以來,顧雛軍等人在科龍電器采取虛增收入、少計費用等多種手段,虛增利潤,導致該公司所披露的財務報告與事實嚴重不符,涉嫌構成未按有關規定披露信息、所披露信息有虛假記載及有重大遺漏等多項違反《證券法》有關規定的行為。 按照證監會行政處罰程序,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責任人員,證監會在經過告知、聽證等法定程序后,可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早在7月中旬,證監會即在科龍總部召集2001年之后所有進入科龍董事會的董事開會,宣布對科龍事件以及董事會成員應負責任的調查結論,因此,此次會議應該就是證監會進行的“告知”和“聽證”程序。 至于上述人員被處罰的原因,知情人士透露,王國端和徐鐵峰時代的董事會成員,其主要責任在于:2001年底股權轉讓前,科龍電器與當時的順德市容桂鎮政府及其控制的科龍原大股東容聲集團進行了巨額關聯交易,并最終造成數億元的大股東欠款不能歸還。董事會成員對沒有進行應有的信息披露負有責任。 而顧雛軍時代的董事,則主要是因為科龍電器每年通過虛增利潤等財務造假手段,提供虛假財務數據,且“每年虛增利潤的額度均不低于1億元”,董事會成員對此負有責任。其中證監會對顧雛軍個人開出的罰款金額為20萬元。 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被處罰的當事人應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匯交證監會并上繳國庫,如對處罰決定不服,可在60日內向證監會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在經濟處罰之外,參照以往的慣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正式公布之時,也必將伴隨證券交易所對董事會成員作出的公開譴責。 不過,由于原董事會成員之一王國端目前已移民加拿大,其他成員也多有離開,證監會的處罰如何落到實處尚有待觀察。 而對于顧雛軍等被逮捕的人員,行政處罰之后留下的疑問是,他們將面臨怎樣的刑事責任。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