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ST托普罰款6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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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4日 02:23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敖曉波) 10月13日,*ST托普(資訊 行情 論壇)發布公告,中國證監會對公司歷時一年多的調查已經結束。根據調查結果,證監會對公司處以60萬元的罰款,并對公司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 據了解,公司已于10月12日上午正式收到中國證監會發出的通知。據調查,托普軟件存在的違規行為包括沒有按照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以及未按規定披露向關聯方提供資金
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間,托普軟件為其關聯方提供貸款擔保109筆,總金額為232868萬元。截至2004年6月30日,以上擔保已到期的有73筆,金額140633萬元,未到期的有36筆,金額92235萬元,托普軟件未解除擔保責任的有84筆,擔保金額為146501萬元。但是,對于上述重大的擔保事項,托普軟件只對其中1筆擔保(金額為12000萬元)進行了臨時公告,其他108筆擔保均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信息。 此外,公司還存在故意隱瞞向關聯方提供資金的問題。相關調查表明,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間,托普軟件與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關聯公司之間進行了大量沒有實質交易的資金劃撥,并最終形成了這些關聯公司對托普軟件資金的占用,相當于托普軟件累計向關聯公司提供了近20多億元的資金。 證監會方面表示,對于托普軟件的違法行為及有關當事人的違法事實和情節,證監會對托普軟件公司處以60萬元的罰款,同時對時任公司董事長的宋如華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的罰款。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