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改對上市公司風險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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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3日 11:31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馮佳 央行9月底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改善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和外匯指定銀行掛牌匯價管理的通知》,專家認為此次“匯改新政”是人民幣匯價管理的進一步完善,有利于提高市場在匯率形成中發現價格,規避風險的基礎性作用。但同時,也對上市公司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業外匯風險突顯 銀河證券的張新法指出,央行的“匯改新政”無疑對涉外企業防范外匯風險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同樣在考驗相關上市公司應對外匯風險的能力和水平。外匯風險一般包括外匯交易風險,經濟風險,會計風險。由于經濟風險具普遍性,涉及所有微觀主體,會計風險只出現在編制合并報表過程中,并不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因此,結合外匯“匯改新政”內容來看,企業面對的外匯風險主要表現為外匯交易風險。 張新法表示,上市公司交易風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以信用為基礎的即期或延期付款為支付條件的商品或勞務的進出口,在貨物裝船或勞務提供后,出口商承受出口收入的外幣匯率下跌的風險,同樣進口商承受進口支出的外幣匯率上升的風險。其次,外匯銀行在中介性外匯買賣中持有的外匯頭寸的多頭或空頭,也會因匯率變動而可能蒙受損失。再次,以外幣計價的國際投資和借貸活動,在債權債務未清償前因匯率變動而產生資產減少或負債增加的風險。 上市銀行處于風口浪尖 已上市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既是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參與主體,也與客戶發生外幣交易業務,同時涉足兩個“市場”,更是處于外匯風險化解的風口浪尖。 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由于“即期外匯市場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由原來上下1.5%擴大為上下3%,同時“取消了銀行對客戶的非美元貨幣掛牌匯價的價差幅度限制”,從長遠看,有利于增強銀行的自主定價能力,同時也使商業銀行面臨更大的匯率波動風險。 在結售匯市場上,上市銀行都是客戶的指定銀行,此次“匯改新政”雖然取消了美元在“銀行間”和“結售匯”兩個市場的浮動幅度差,在理論上消除了銀行存在經營虧損的可能,但同時調整了銀行對客戶美元掛牌匯價的管理方式,擴大了買賣價差幅度,銀行對客戶美元掛牌價由原來的一日一價調整為可一日多價,這無疑對上市銀行化解外匯風險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為,外匯指定銀行在結售匯過程中持有的外匯頭寸的多頭或空頭,因匯率頻繁變動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比以前大大增加了。 進出口上市公司壓力增大 在此次匯改的進程中,以進出口業務為主體的上市公司首當其沖,面臨越來越大的外匯交易風險。匯率的變動給進出口業務的買價和售價帶來了更多的不確定性,若是以非美元外幣為結算貨幣,由于其浮動范圍較美元大,其所面臨的風險不可小視。業內人士指出,由于目前我國外貿活動80%左右以美元計價和結算,央行此次擴大銀行與客戶間買賣美元的價差幅度,同樣使進出口企業面臨越來越大的外匯交易風險。 目前,深滬兩市中,以出口為主業的多為紡織、服裝、鞋類、食品飲料、玩具和家電等機電類上市公司。張新法表示,這些上市公司在今后將長期直面外匯交易風險的考驗。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