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寶龍牽手一汽紅塔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1日 15:52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記者 學鋮) 東方寶龍(600988)的參股公司廣州寶龍集團輕型汽車制造有限公司與一汽紅塔云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就全面合作達成一致,簽定合作協議并于2005年9月29日全面生效。 合作協議規定合作期限為三年,經雙方同意可延長合作期。雙方在此基礎上可尋求資產重組合作可能性。
據悉,一汽紅塔負責組織生產,寶龍輕汽公司提供生產用技術文件及技術支持。雙方合作包括:有償使用寶龍輕汽公司用于汽車生產的資產、整車生產提成、銷售利潤分成。一汽紅塔與寶龍輕汽公司相互配合,盡快完成5門MPV經濟型車的匹配設計、配套件采購組織及生產準備。 另悉,寶龍輕汽公司日前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已生效),裁定查封輕汽公司的部分財產,包括增城市三江鎮銀通工業園內的幾塊土地使用權,及上蓋建筑物(含汽車生產廠房、綜合樓等,以及在銀通工業園內的廠房、配電房內的全部生產機器設備及配套設施、汽車配件和成品、半成品。此外,凍結并扣劃一汽紅塔應支付給輕汽公司的全部款項用于償還債務。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