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鋼股份將通過各種方式與投資者進行溝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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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1日 14:03 新浪財經 | |||||||||
新浪財經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3號)精神, 根據2005年8月23日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規定,北京首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鋼股份”)受非流通股股東——首鋼總公司(以下簡稱“首鋼”)委托,于2005年10月10日向社會公告了首鋼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首鋼是北京市最大國有企業,企業規模在我國鋼鐵工業中位居前列。首鋼所控股的首鋼集團擁有鋼鐵、礦業、機械、電子等方面綜合實力。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我國鋼鐵產業發展政策,未來首鋼在華北地區鋼鐵產業發展布局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責任重大。同時,作為北京市最大的制造業企業首鋼在發展首都現代制造業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鋼是首鋼股份的控股股東,同時也是唯一的非流通股股東。首鋼股份作為首鋼集團的核心企業、上市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有助于自身完善公司治理,改善投資者關系,轉換經營機制,優化資本配置,全面提高企業競爭力。同時,對首鋼履行鋼鐵產業發展政策賦予的使命,加速結構調整的進程,以及推動首都現代制造業的發展也會產生積極作用。 為了保護流通股股東合法權益、在考慮了公司擁有近20億可轉債的情況下,經首鋼股份提出并經首鋼及北京市國資委原則同意,首鋼股份本次公告的股權分置改革對價為:首鋼總公司將向股權登記日在冊流通股東每10股支付2股,并送現金2.71元,同時承諾改革完成后,原持有股份24個月不流通,24-36個月內流通的數量不超過原持有股份的5%。 方案公布后,首鋼及首鋼股份將與保薦機構通過各種方式與廣大投資者進行溝通。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