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保薦機構認為大股東支付對價誠意足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0日 15:45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記者 蘇揚 蔣曄)上海新梅(資訊 行情 論壇)今日發布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公司大股東興盛集團將以送股方式支付對價,流通股東每持有10股將獲得2.5股,大股東還承諾,所持上海新梅股份自股改方案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此規定期滿后的24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據了解,上海新梅前身是上海港機,主營港口機械,2001年公司虧損高達5956萬元
由于是重組上市,再加上一直未曾有過再融資,因此上海新梅現任大股東所付出的成本遠高于那些IPO公司的大股東。據公司董事長張靜靜透露,除了當初為獲得股權所付出的每股1.25元外,大股東還將上海房地產知名品牌“新梅”無償注入上市公司,再加上其他的一些隱性支出,興盛集團實際的持股成本達每股3元左右,與目前的市場價格相差不多。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測算,為保證流通股東所持股票市值不會因此次股改而受損的合理對價水平是10送1.9股,考慮到股改后的股價由于受多種因素影響,存在不確定因素,興盛集團決定,對流通股東每10股給予2.5股的對價,以更好地保護流通股東利益不受損失。 對此,公司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認為,作為重組后的大股東,興盛集團沒有享受到當初IPO所帶來的資產增值,也沒有享受到再融資帶來的收益,但在制定本次股改方案時還是參照了其他享受過證券市場融資帶來資產增值的同類公司的對價水平,因而充分體現出大股東對本次股改的誠意,也保障了廣大流通股股東的利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