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受益有機硅反傾銷初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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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30日 05:3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新安股份(600596)今日公告稱,2004年5月19日,新安股份及國內另兩家企業向商務部提交了反傾銷調查申請,請求對原產于日本、美國、英國和德國進口的初級形態二甲基環體硅氧烷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2004年7月16日,商務部發布2004年第36號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產于日本、美國、英國和德國的進口初級形態二甲基環體硅氧烷(有機硅中間體)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2005年9月29日,商務部發布2005年第46號公告,作出初步裁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國內初級形態二甲基環體硅氧烷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保證金的比例為13%至35%)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05年9月29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美國、英國和德國的進口初級形態二甲基環體硅氧烷時,應依據該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新安股份稱,有機硅中間體為公司主導產品,此次反傾銷立案調查初裁結果對公司有機硅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有著積極而重要的意義。 作者:記者 張喜玉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