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飛亞股份等四公司修改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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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9日 14:00 證券日報 | |||||||||
□ 本報記者 劉興龍 今日,南京港(資訊 行情 論壇)002040、飛亞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002042、浙大網新(資訊 行情 論壇)600797和安徽合力(資訊 行情 論壇)600761等四家公司公告了股改方案溝通協商情況和調整股改方案的公告。
南京港表示,經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提議,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內容作出調整,公司控股股東南京港務管理局作出如下附加承諾: (1)附加承諾條款之一:南京港務管理局承諾在實施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將向2005-2009年每年的年度股東大會提出滿足以下條件的利潤分配議案,并保證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對該議案投贊成票:利潤分配比例不低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非累計未分配利潤的50%。 (2)附加承諾條款之二:南京港務管理局承諾自所持股份獲得流通權之日起36個月內,在遵守上述承諾的前提下,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南京港股票,委托出售價格不低于9.07元/股(若此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應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3)附加承諾條款之三:南京港務管理局承諾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不因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而失去對南京港的絕對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少于51%)。 南京港務管理局同時聲明:“若在承諾的禁售期內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或在禁售期滿后超出承諾的比例或低于承諾的股價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則該等行為的實施人愿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即因實施該種違約行為所得到的價款將全部歸公司所有。” 飛亞股份原對價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2.5股作為對價,現調整為: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3股作為對價。 浙大網新第一大股東浙江浙大網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網新控股持有股份獲得流通權后的交易或轉讓限制的承諾現增加如下補充承諾:“如果在承諾期內,網新控股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價格低于4元,則網新控股將差額資金支付給公司。” 安徽合力唯一非流通股股東安徽叉車集團公司提議,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內容作如下調整: 對價安排的形式、數量和金額現調整為:“公司非流通股東以向流通股股東送股方式作為對價,獲得流通權。公司非流通股股東以現有流通A股股本141330477股為基數,向本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每10股送2.6股,按照每10股送2.6股,則非流通股股東需送股份36745924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已就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出具了承諾。現補充承諾如下: 1、承諾將在公司股東大會上提議公司2005年和2006年年度現金分紅比例不低于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30%,并承諾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對該議案投贊成票; 2、承諾公司在會計師對年度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前提下,2005年比2004年以及2006年比2005年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增長不低于15%; 如果上述兩項補充承諾不能同時滿足,則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以后,安叉集團所持有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在原禁售期限二十四個月的基礎上再延長禁售期限二十四個月。 調整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生效和實施,尚需取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