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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聯華子公司追討擔保賠償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9日 14:06 證券時報

ST聯華子公司追討擔保賠償

  本報訊  *ST聯華(600617)下屬子公司上海聯海房產有限公司近日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有關受理案件通知書,受理了其起訴海泉國際有限公司糾紛一案。

  2001年12月,上海市高院作出判決,認定聯海房產為海泉國際與上海振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的《大同大廈參建合同》及《補充協議》所出具的承諾書系保證擔保,判決聯海房產作為擔保人,在海泉國際不能清償部分即1394.40萬元及相應利息的范圍內承擔三分之
一的賠償責任。根據該判決,聯海房產于2004年7月承擔了309.14萬元的賠償責任。

  聯海房產承擔保證責任后,多次向海泉國際追償賠償款未果。因此聯海房產根據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海泉國際償付聯海房產上述款項并賠償經濟損失。(龍可)

  (

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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