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公司將以重組作為股改對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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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6日 00:07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記者苗燕) 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近來,證監會及滬、深交易所的相關負責人也頻頻露面,就股權分置改革中的問題做階段性的總結,并透露出下一步的工作計劃。在剛剛結束的“山東省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培訓會議”上,監管機構的相關人士透露,將于本月20日出臺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指引,以指導即將展開的全面股改工作。 記者從一位參會人士處得知,由于對價原本屬于非流通股東與流通股東協商的結果
據了解,上海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周勤業在會上透露,績差公司將在下一步的股改中有章可循。周勤業表示,重組將作為“對價”來解決部分績差公司的股權分置問題。他說,如果公司是ST、虧損或業績較差,可由大股東進行重組,重組之后使公司業績提升。由于進行重組將導致非流通股東的持股成本升高,因此非流通股東可向流通股東說明其重組中對公司凈資產增值的貢獻,以較少的對價獲得流通股東的支持,部分公司的非流通股東還可直接獲得流通權,并不再設定限售期。周勤業還表示,破凈公司將優先考慮回購、認沽權證等方式。 除此之外,周勤業透露,這部《指引》還將豐富股改方案的多樣性,以補充前期股改方案單一的缺陷。他表示,將規定以增發股權向流通股支付對價;以現金支付對價;以向流通股東發行分期兌付的可兌換債券支付對價;及以股抵債、回購等方法來完成股權分置方案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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