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狀告長江電力股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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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8日 00:44 北京娛樂信報 | |||||||||
信報訊 (記者 仇兆燕 黃靖濤) 盡管絕大多數流通股東在現場投了贊成票,但長江電力在股東大會上不期而然遭遇了一場官司。 “由于流通股股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因此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我們已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了對長江電力的訴訟。”在上周五的長江電力200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股改方案投票前,北京中德盛投資顧問管理公司的代表郝俠在發言時突然宣
據介紹,中德盛投資顧問公司于2005年7月5日才剛剛買入長江電力1000股。 在郝俠交給記者的起訴書中,記者看到包括長江電力董事長李安永在內的11名長江電力公司高層都成為了本案的被告。中德盛提出的訴訟請求為,判處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十五次會議決議無效;判令停止按董事會決議內容實施本公司非流通股票上市交易。 郝俠認為長江電力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過低。不能補償流通股股東在長江電力股份實現全流通后的損失。其次,長江電力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的定價原則和具體測算方法明顯缺乏科學根據且極其不合理。長江電力董事會采用的對價計算市值恒量法并沒有學術上和其他方面的依據,從而確定出來的對價方案也必然是不合理的、有缺陷的。這違反了我國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公平原則;并嚴重侵犯了流通股股東的合法權益。 面對郝俠的質疑及打官司的說法,長江電力的高層并沒有做出任何評價。長江電力的股改方案的表決情況也未因此受到任何影響。最終以股東大會現場流通股表決95.04%贊成和全部流通股表決96.76%贊成的高票通過。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