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果實業收購方6名高管事前集體炒股 稱不知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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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5日 10:59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 |||||||||
昨日,金果實業(資訊 行情 論壇)(000722,昨收盤2.88元)公布了股權收購報告書,收購完成后,湖南省經濟建設投資公司(下稱湖南經建投)將持有金果實業5738.3萬股,正式成為金果實業第一大股東。 這本該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然而,就在提交收購報告書前六個月內,湖南經建投5位高管及其配偶先后參與炒作金果實業股票的行為,卻為此次收購留下了不小的瑕疵。
5高管及配偶集體炒股 《收購報告書》顯示,在湖南經建投收購金果實業前六個月內,共有5位湖南經建投的高管及其配偶有過買賣金果實業股票的行為。 其中,湖南經建投副總經理馬放軍于5月20日、23日、27日分別買入金果實業股票1100股、1000股、53600股,并分別于5月24日、30日、31日賣出2100股、3600股、50000股,獲利6000元左右。 湖南經建投監事劉興洪的配偶黃湘分別于4月29日和5月23日買入金果實業股票7000股和5800股,并于6月20日賣出,獲利6000元左右。 湖南經建投副總胡泰階的配偶鄧清明于4月21日買入金果實業28100股,5月31日全部賣出,獲利5000元左右。此外,湖南經建投總經理李靜安及副總羅迎先的配偶也先后買賣了金果實業的股票。 對于以上這種行為,湖南經建投的解釋是他們“未參與收購談判”、“不知情”或買股時公司“尚無收購計劃”等。 收購人稱已進行整改 《收購報告書》表示,目前湖南經建投已對公司高管及其配偶的行為進行了整改。其具體措施是:要求所有公司高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再買賣金果實業股票;對已有買賣金果實業股票行為的,其買賣股票并有獲利行為的高管已承諾將獲利所得交給金果實業,而買入股票但尚未賣出的高管人員則承諾,在收購人擔任金果實業股東的前提下,在其擔任收購人高管的任職期間及任職期滿六個月以內,對已買入的金果實業股票將不再賣出。 對于公司的上述整改措施,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認為:在《收購報告書》簽署日前六個月之內,湖南經建投雖然有部分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直系親屬有買賣金果實業流通股股票的行為,但買賣數量及獲利金額不大,且已有切實的整改措施,對本次股權轉讓將不會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難道僅僅是巧合? 湖南經建投首次向金果實業表示收購意向是在6月15日,其多位高管及配偶在消息發布前買入金果實業股票并獲利,他們如果真是“不知情”,其炒股水平值得佩服。 僅以其監事劉興洪的配偶黃湘買股為例,其在4月29日首次買入7000股金果實業,而28日金果實業剛剛公布了巨虧的2004年年報,黃湘在此時買股顯然是要冒極大“風險”的。此后,黃湘又增持5800股,并于6月20日———也就是湖南經建投首次向金果實業表示收購意向(6月15日)數天后———賣出,獲利6000元左右,獲利達20%。 《證券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此外,《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也規定:任何知悉上市公司收購信息的人員在有關收購信息未經依法公開之前,泄露該收購信息、買賣該上市公司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上市公司證券,或者利用上市公司收購散布虛假信息或者進行欺詐活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記者 劉鋒 實習生 賀姣 相關評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