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電等五公司股改方案亮相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4日 09:41 證券日報 | |||||||||
□ 長江電力10送1.6706股派5.88元并派1.5份歐式認股權證 □ 上港集箱10送1.5股派10元現金 □ 宏盛科技發起人股東承諾10送5股
□ 中化國際10送1.5股派5.58元現金 □ 蘇寧電器10送2.5股 □ 本報記者 張 歆 今日,有5家試點公司推出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且方案都比較優厚:其中,長江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流通股股東最終每10股實得1.6706股及現金5.88元(含稅)同時預計每10股派發1.5份歐式認股權證。此外,上港集箱10送1.5和10元現金尤為引人注目。其余三家公司中,宏盛科技發起人股東承諾10送5、中化國際10股送1.5和5.58元現金且大股東計劃增持與實施股權激勵、蘇寧電器(資訊 行情 論壇)10送2.5股且股東同樣有意增持。 長江電力首先實施公積金轉增股本和派現,非流通股股東將全部相關權益轉讓給流通股股東并按比例送股以換取“流通權”,流通股股東最終每10股實得1.6706股及現金5.88元?含稅?,同時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承諾通過資產置換實現長江電力每股收益提高約0.025元。此外,長江電力將就認股權證初步計劃進一步征求意見,預計方案為每10股派發1.5份歐式認股權證。 長江電力對價措施具體包括:1、公司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0.421股,非流通股股東將獲轉增股份全部送給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送1股,每10股實得1.421股;2、三峽總公司擬以減征部分三峽基金為代價,置換提高公司所屬葛洲壩電站銷往湖北省外電量的電價,折算全部上網電量綜合上網電價提高約0.02元/千瓦時。按目前總股本計算,公司每股收益提高約0.025元;3、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金1.74元,非流通股股東將所獲現金轉送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送4.14元,每10股實得5.88元?含稅?;?4?其他非流通股股東按目前持股量的10%送股給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送0.2496股。通過上述措施,流通股股東每10股共獲送1.2496股及現金4.14元,每10股共實得1.6706股及現金5.88元?含稅?,同時還可享受葛洲壩電站電價提高帶來的收益增加。 三峽總公司承諾: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三峽總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24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在2015年之前,三峽總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將不低于55%。但三峽總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增加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轉讓不受上述限制;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獲得流通權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將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 其他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獲得流通權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將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 此外,該公司同時公布了認股權證初步計劃:擬同意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的認股權證計劃,本次董事會議后將就認股權證初步計劃進一步征求市場和有關方面意見,若獲得認可,將就包括認股權證計劃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提請股東大會審議。發行初步計劃如下:發行對象為權證發行股權登記日收盤后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權證類型為歐式認股權證,即于權證存續期間,權證持有人僅有權在行權日行權;存續期為24個月;發行數量為對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1.5份,總額為12.28億份?按公司本次轉增股份后的股本為基數?;發行價格為0元/份;行權日為權證存續期的最后一個交易日;行權比例為1?1,即1份認股權證可按行權價向公司認購1股股票;行權價格為5.5-6元/股?不考慮公司本次轉增股份的除權影響?。公司股票除權、除息時,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行權比例也相應進行調整,調整辦法按照上交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上港集箱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1.5股股票和現金10元。 控股股東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特別承諾: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24個月內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后的12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2、港務集團將在長期內?不少于5年?保持對公司的絕對控股地位?控股51%以上?。3、港務集團承諾將在公司股東大會上提議:公司今后每年的利潤分配比例將不低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非累計可分配利潤?的50%。 此外,該公司擬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發行2005年短期融資券,金額不超過20億元。 宏盛科技宣布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每10股可獲得5股,由控股股東上海宏普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等6家發起人股東支付對價,143家募集法人股股東不支付對價也不獲得對價。 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其持有的股票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控股股東承諾在上述承諾期期滿后,其通過上交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數量占宏盛科技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出10%。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及時履行公告義務。“這應當是較理想的改革方案,綜合考慮了各方利益。”宏盛科技龍長生董事長向記者表示。 中化國際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將獲得1.5股和5.58元現金。此外,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包括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控股股東中化集團將從向流通股東支付對價后所余股票中劃出2000萬股作為公司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并根據具體情況分階段實施。管理層期權的認購價格為每份0.50元,行權價格為5.00元。管理層期權的行權成本為每股5.50元。 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如下:1、在公司股東大會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的兩個月內,公司中化集團將擇機通過上券交所集中競價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會公眾股份,投入資金不超過8億元,增持規模不超過1.2億股。在此期間,中化集團增持公司社會公眾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5%,中化集團將在該事實發生后的兩日內予以公告,公告前將不再購買公司股票。在上述增持股份計劃完成后的六個月內,中化集團承諾將不出售本次增持的股份。 非流通股股東承諾:持有的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中化集團承諾,在前述承諾期期滿后,截至2007年12月31日之前,除2000萬股用于公司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外,其余股份均不上市交易。自取得流通權之日起36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數量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但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中化集團增持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轉讓不受上述限制;非流通股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如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該股東將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告。 蘇寧電器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2.5股股份。此外,在公司股東大會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的兩個月內,若蘇寧電器連續二日收盤價格低于每股25.80元,則張近東和江蘇蘇寧電器有限公司將在二級市場上增持股份,增持數量合計不超過500萬股,增持股份計劃完成后的六個月內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除《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要求非流通股股東必須做出的承諾和履行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外,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張近東和江蘇蘇寧電器有限公司進一步承諾: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不通過深交所中小企業板掛牌向社會公眾出售;二十四個月至三十六個月之間,若其通過深交所中小企業板出售股份,則各自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十,出售價格不低于每股50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