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企業改革方案討論白熱化 紫江企業能否雙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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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3日 00:48 中華工商時報 | |||||||||
□本報記者 張立棟 近期,市場對個股改試點企業的改革方案討論日趨白熱化,而在隨后將舉行的流通股股東分類表決上,除了3家頗具爭議的試點公司,相對低調的紫江企業(資訊 行情 論壇)又將遭遇怎樣的結果呢?
根據對價原則計算,紫江企業非流通股東需向流通股東每10股支付2.41股,方案實施后的理論市場價格為2.26元/股,但紫江企業相關負責人介紹,試點方案本著流通股東持有股份的市場價值不減少又對流通股東進行了更大的利益傾斜,每10股多付了0.59股也即10股支付3股。國信證券基礎化工行業分析師邱偉認為,“按照對價支付原則估計紫江企業的合理補償區間在每10股支付1.3-2.5股之間,而今的方案確實相當程度上顯示了非流通股東對流通股東利益的讓步,使得該方案對流通股東更為有利”。 邱偉認為,根據相對估值和絕對估值等方法測算,紫江企業在股改方案實行之前的合理價格區間應為2.50-2.90元/股之間。而按照其流通股東每10股獲支付3股的方案計算,合理的股價范圍應為3.25-3.77元/股之間,補償方案對流通股股東的價值提升非常明顯。 盡管如此,市場部分分析人士認為,由于目前幾家試點方案中由于部分方案缺失公正,或者部分人希望得到更高的利益補償驅動,即使紫江企業這種補償方案件,在其6月7日-6月13日的股東網絡投票中,也并不一定能獲得通過。而某市場人士則指出,流通股東情緒化導致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投票的行為最終將牽累到自身利益。因為現有方案一旦遭否決之后,至少需要半年之后才能重提股改方案的時間拖延不說外,長期的股權分置不利于公司利益發展和新方案是否能比現有方案更優越都是令人疑慮重重的,而更直接的是,由于作為試點公司的預期,目前股價已經脫離原有合理區間并提前融入了補償方案合理預期的價格,而一旦方案否決股價將立即下跌并直接影響其自身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紫江企業的大股東紫江集團及其關聯公司承諾,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承諾期滿后,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數量占紫江企業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4%,在36個月內不超過10%;且只有當二級市場股票價格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30個交易日收盤價平均價格2.80元的110%(即二級市場價格不低于3.08元)時,才可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紫江企業股票。 某機構投資者表示,從長遠來說,只有讓試點方案有突破才能有利于導致中國股市多年持續低迷的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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