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巨力欺詐發股資1.59億 原董事長被一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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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9日 05:10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 ||||||||
山東巨力(資訊 行情 論壇)昨晚公告稱,昨天公司收到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罰金160萬元。原董事長王清華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原財務處副處長張傳勝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虛增利潤騙資1.59億
據悉山東巨力曾通過虛增1999年利潤1614萬元,騙取配股資格,于2001年在深交所配售1149萬股,每股發行價13.9元,募集資金15971萬元,其行為涉嫌欺詐發行股票。 山東巨力在股市上騙得巨資后,隨意改變募集資金投向,配股資金投向的4個項目中有2個發生了變更。 4億資金不知去向 據統計,山東巨力從上市、配股再到職工股上市,總計從股市上拿到8.5億,除去有據可查的幾筆投資外,有大約4個億的資金不知去向。在職工股問題也有貓膩。公司的職工股上市時是由公司統一賣出的,僅將其中的1.2億元分給了職工,而剩余的3個多億都被公司截留,并且用職工股款進行巨額行賄。 重組曝出資金黑洞 2003年,公司被迫引進盛邦投資做大股東。盛邦入主后,感覺如墮深淵,發現內部人吞噬上市公司利益的惡劣行為,并對媒體及監管部門出示了相關證據。巨力總廠擔心多年來形成的巨大黑洞將被曝光,采取了驅逐北京盛邦的行動,雙方爆發了股權之爭。 巨力股權爭斗事件引起了濟南證管辦的重視,2004年1月12日,證監會濟南稽查局通知公司,因巨力涉嫌違反證券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最終發現了巨力騙取募集資金的行為。 連續虧損將戴帽 2003年,山東巨力虧損9713萬元。預計2004年仍將虧損。因公司連虧兩年,年報披露后,股票將被戴上ST的帽子。 投資者可索賠 四川原則律師事務所的馮露律師認為,法院對山東巨力宣判,意味著投資者可向山東巨力索賠。 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的沈春林律師贊同馮露律師的看法,說:“山東巨力欺詐發行股票,已經觸犯證券法175條,投資者完全可以向山東巨力索賠。如果山東巨力沒有可執行財產,投資者也可能贏官司,投資損失得不到補償。” 本報今天下午兩點至五點開通熱線電話028-86969119,聽取您的意見。記者林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