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之手掌控聯通存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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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7日 18:12 和訊網-證券市場周刊 | ||||||||
從誕生之日起,就被視為“電信行業的改革者”,但聯通的生存卻更取決于行政力量而非市場的自然選 □ 本刊記者 徐蕾 在 傳言蔓延數月后,1月28日,國資委終于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聯通拆分的傳言。
國資委新聞發言人杜淵泉為聯通辟謠,稱:“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有關聯通分拆的消息均為不實報道。” “國資委的表態在意料之中,除了主管部門首次宣稱拆分聯通是傳言外,沒有說絕對不拆聯通,也沒有透露有幾種方案在研究,發布會并無新意可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稱。 不過,由于整個新聞發布會沒有安排任何提問與采訪,因此,人們對于聯通分拆的疑慮并未消除。 國資委辟謠 1月28日,國資委為“分拆聯通”的傳言正式辟謠。 這次新聞發布會歷時15分鐘,國資委方面僅派兩人參加,惟一內容就是宣讀國資委的新聞通稿。 在新聞通稿中,國資委的表態有三點:其一,中央企業的改革重組意見正在研究修改中,以解決國有資產重復投資問題;其二,電信運營商改革事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沒有明確方案;其三,拆分聯通的傳言為不實傳言。 這次新聞發布會雖然意在澄清聯通拆分傳言,但是由于發布會現場沒有回答任何提問和采訪,因此會議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人們對聯通拆分的疑慮并未消除。 一段時間以來,業內盛傳聯通有可能按照GSM業務和CDMA業務被拆分,GSM和固網業務被歸入中國電信,CDMA業務被歸入網通。 此消息若被證實,則會對目前中國電信行業格局產生重大影響,并直接涉及中國移 動(0941.HK)、中國電信(0728.HK)、中國網通(0906.HK)、中國聯通(資訊 行情 論壇)(600050)等幾家大型上市公司業務。由于所涉及的資產重組金額數量巨大,涉及面廣,因此上述聯通分拆傳言引起了投行和媒體的普遍關注。 聯通是這次傳言的旋渦中心。 在國資委澄清傳言的新聞發布會召開前一天,中國聯通董秘勞建華接受《證券市場周刊》記者采訪。勞明確否認了相關傳言:“我可以非常負責任地說,到目前為止,我們公司沒有接到任何有關這方面的文件和通知,所以對這件事情沒有任何回應。”他甚至表示,有關聯通拆分的消息,也是從網上的新聞才了解到。 勞建華說,聯通內部員工剛聽說這個消息時,也很驚訝,由于擔心引起股價的波動,所以公司對非官方消息不發表任何意見。 勞建華表示,真正能夠決定聯通是否拆分的是國資委,而并非聯通自己。 勞建華的表態顯示,如果被分拆,聯通更多處于被動狀態。 傳言的多個版本 實際上聯通拆分并不是第一次有關電信業重組的傳言,這之前還曾經出現過“四合二”、“六合三”等版本的重組方案。“四合二”即指把中移 動和中網通合并、中電信和中聯通合并,“六合三”方案則主張將移 動、電信、網通、聯通、鐵通、衛通6大基礎運營商全部整合重組成3家。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曾表示,為避免過度競爭,各行業中的大型央企,將最多保留3個,其余的將被兼并重組。“此番重組的意義或許就在這里,”這番言論似乎使將聯通拆分的“四合三”的方案顯得更為可信。 出現這種將原有運營商合并討論的原因在于電信業在進行南北拆分以后,出現競爭過度、成本增加、各大運營商之間難以實現互聯互通,六大運營商的利潤增長都有下降趨勢,但這些運營商同屬國有資產,國資委作為國有資產的惟一擁有人,其職責是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而只有壟斷起來才更容易實現保值增值。 據說,中國每個行業如果只有一家壟斷企業,那么這些壟斷企業就都能進世界500強,況且國外投資商更愿意投資壟斷企業,因為畢竟壟斷企業的利潤高。 因此在內部研究會上,有專家一直強調,電信行業存在6家運營商顯然太多了。 若按照這種說法,對幾家運營商進行合并也就成為理所當然的事情。 而對于這次聯通拆分的消息,大多數經濟學家和電信業內專家都耐人尋味地保持了沉默。 一向以觀點犀利著稱的電信產業部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長陳金橋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我沒有看法。”而一向主張電信市場放開的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等其他學者則紛紛表示“不清楚此事,不發表意見。?/font> 只有一直主張適度競爭的信產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楊培芳對這件事情表示,如果聯通拆分的消息是真的,此舉意味著“使電信業總的競爭格局更加有效”,因為原來電信行業的競爭格局基本上是雙寡頭壟斷,被實踐和理論證明不是很有效,出現了惡性競爭、重復建設和難以實現互聯互通等問題,實際上擁有同一家出資人——國資委的幾大運營商之間因為彼此競爭損耗過大。 “我早就講過有3家或者3家以上運營商存在的電信行業競爭格局競爭最為有效,”楊培芳表示,他相信未來電信行業的重組“應該是越來越理性、有效,政府決策部門不會再像10年前那樣草率地做決策,現在政府部門的決策應該傾向于更理性。” 要不要“有形的手”? 到底應多發電信牌照還是少發,業界的探討從電信法起草以來就沒有停止過。經濟學家和政府有關部門曾經為此吵得不亦樂乎,而問題的實質其實在于,在電信改革中,是以市場力量還是以行政力量為主導? “多發牌的意思就是把進入的行政審批門檻降低,”周其仁在接受《證券市場周刊》采訪時解釋說,“尤其是要對民營企業發牌。” 在周其仁看來,國家既是運營商的老板,又是市場的管理者,一身二任的模式就很麻煩。因為正常情況下,投資方是沒有權力管競爭對手的,但是由于國家的這種特殊地位,而導致其在進行投資后,可以限制其他投資方進入,或者限制投資方的數量,國家不可能允許這個市場中競爭對手實力太強,不能讓這個市場開放過度,“這種盈利模式本身就對市場經濟、國民經濟都是不利的,”周其仁分析說,“這種情況形成的利潤和市場增值,由于競爭強度下降,一定是以服務、質量放松損失為代價的。”因此他認為如果要想讓電信行業更快提高競爭能力,應該更多地依靠市場機制發揮作用。 楊培芳以美國等電信發達國家為例解釋說,這些國家也經歷了從取消管制到放松管制、建立新管制和重建管制的過程才發展到今天。楊培芳認為,“電信行業需要大眾參與,所以各國都有普遍服務政策,也就出現了市場經濟失靈的問題,”完全依靠市場機制無法解決電信行業問題,只有適度競爭才能解決單純依靠市場機制解決不了的問題,因此市場仍然需要管制,才能解決普遍服務和互聯互通,也只有管制才能維持適度競爭,所以“必要的政府管制仍然是市場放開以后必需的”。 而這幾年電信業改革的實踐,也使政府由最初的放開市場慢慢轉回到更多的依靠行政力量的推動來促進電信業的發展,究其原因,是因為政府有關部門在看到幾大電信運營商之間在市場上的“血拼”有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損失過多時采取的行為,當所有權沒有發生改變,企業主體擁有同一個出資人的時候,恐怕難以實施完全意義上的市場化。 去年11月初,國資委宣布一個星期之內3家運營商一把手進行換崗,其行動之迅速、涉及面之廣令業界震驚。 一位運營商高管人員在接受《證券市場周刊》采訪時表示,此消息在國資委內部實際已經醞釀了一年多,目的就是要讓幾家運營商互換角色,從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而不僅僅只站在自己角度考慮如何競爭。而如果是作為完全競爭的市場主體,企業正常的思維方式應該是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競爭。 這一事件充分證明國資委改革思路的轉變,未來將更多地依靠行政力量解決行業性問題。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聯通自從1994年誕生之日起就是作為“電信行業的改革者”出現的,這個“改革者的角色”定位一直伴隨聯通由小變大、逐步發展,形成“聯通”這一國內知名品牌,直至走上香港證券市場。但現在這位改革者生存的權利并沒取決于自己在市場中的表現,而更多地被操控在行政力量手中,這也許意味著中國電信在經歷10多年改革后,未來電信改革的方向將更多地重新由行政力量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