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電腦(000066)今日公告稱,公司于2004年8月18日收到深圳監管局下發的《限期整改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公司對公司治理、募集資金使用、信息披露和財務會計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
在公司治理方面,《通知》指出,公司部分關聯交易沒有按照上市規則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和進行臨時公告;同時,公司于1999年與大股東長城科技簽訂關于長城商標使
用合同期滿后,雙方并未訂立新的合同。對此,公司表示,將于今年底前完成與大股東簽訂新的商標使用合同。
在募集資金使用方面,《通知》指出,公司將原計劃用于多媒體計算機系統研發生產的募集資金,改用于投入建設長城科技大廈。公司稱,長城科技大廈是集多媒體計算機系統研發、生產為一體的多功能研發生產基地,公司的多媒體臺式計算機、筆記本電腦等均委托長城國際在該基地生產,目前公司已制訂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進一步完善募集資金的管理。
此外,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財務會計方面也暴露了不熟悉相關規定和法規的問題,存在著信息披露不完整和不準確等問題。如公司年報披露1年以內應收款項計提2--5%的壞帳準備,但實際上公司對90天以內的應收款項未計提壞賬準備;公司的個別會計處理也不夠規范,如應對北京東方鼎興網絡通信公司采用權益法核算,但公司卻采用了成本法核算。(來源:證券時報記者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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