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5月16日召開的券商創新大會——2014年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研討會,將成為又一輪券商制度紅利釋放的序幕。
事實上,自2012年首屆券商創新大會以來,隨著券商各項業務的松綁與創新,其營業收入結構也已出現較大變化。
從證券業協會的數據公布口徑可以看出,業務收入分類由2011年的代理買賣證券、證券承銷保薦及財務顧問、受托資產管理及證券投資收益四項擴展增加至包括融資融券、投資咨詢等在內的八項收入。
與之伴隨的是證券公司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呈現明顯增勢,截至2013年,證券公司營業收入總額達1592.41億元,同比增長22.99%;實現凈利潤440.21億元,同比增長33.68%。
然而,逐年增長的營業收入卻不能掩蓋種種問題與考驗。監管套利層出不窮、風險事件頻發,似乎在給證券業創新的穩健性與合理性提出更高要求。
一方面,券商長期受制于國內融資結構失衡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占據資源稟賦優勢,松綁大潮降臨后,其顯著增長的業務往往是銀行業監管套利的附庸;另一方面,在資產支持證券、場外衍生品、場外股權主辦等新興業務成熟之前,其開展難度亦可想而知。
就在創新大會召開前夜,證監會[微博]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意見》(下稱創新意見),從基礎功能、產品創新和監管轉型三個層面共計15項意見,延續此前的券商創新之路。
新一輪券商創新紅利到來之際,伴隨原有管制的松綁,新的考驗也將紛至沓來。
誰來替補經紀業務?
創新浪潮洶涌來襲下,曾在券商傳統業務中占據半壁江山的經紀業務,似乎越發被市場忽視;伴隨著營業部輕型化、非現場開戶啟動、網絡券商呼聲及傭金大戰的白熱化競爭,哪一條業務線能夠重新對券商收入構成支撐,無疑成為市場關心的重點。
從收入結構看,融資融券或許是經紀業務的最重要替補之一,此前內蒙一家證券公司董事長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指出,未來融資融券的收入占券商營業收入比重有望達到20%。
“未來賺錢的肯定是融資融券這類業務,而不是代理買賣。”該董事長表示,“在一些成熟資本市場國家,代理買賣是按筆收費的,而不是我們按照成交額計提費用,從成本角度看,國內的傭金可能也會朝‘按筆收費’的方向發展。”
事實上,融資融券業務近兩年得到極快發展,據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末,兩融當日余額達3465.27億元,較2012年的895.15億元,暴增287.12%。
另據證券業協會數據,2013年券商兩融利息收入已達184.62億元,同比增長達250.99%。該收入已占券商總營業收入的11.59%,而2012年,這一比重僅4.06%,才一年時間,券商融資融券收入占比就已是此前近三倍。
兩融業務的快速增長與交易所不斷擴容兩融標的股范圍不無關聯,2013年1月和9月,滬深兩交易所兩次擴容,融資融券標的股票由278只擴充至700只。
5月15日下發的創新意見提出,“要擴大融資融券與轉融通業務的資金和證券來源”,這意味著,融資融券等業務的標的股票將再次擴充,融資融券業務將得到更快速發展。
但另一方面,關于兩融業務違規的現象也如影隨形。
今年以來,包括中信、海通、招商等在內的多家券商,因融資融券業務違規遭到處罰,在通報違規的融資融券操作中,不少券商營業部向不符合開戶條件的客戶開立信用賬戶,或在融資融券到期后違規展期。
對于或行將沒落的經紀業務,亦有業內人士認為其對當下券商仍十分重要。
“無論如何創新,經紀業務對于目前的券商來說還是最重要的,因為創新需要客戶、資金和項目,這些仍要從經紀業務所積累的實體渠道中演變而來。”一位廈門證券兩融業務人士表示,“經紀業務其實是基礎,這個做不好,許多創新肯定也沒法開展。”
事實上,當前經紀業務在券商收入中占比仍然較重。2013年券商代理買賣證券收入為759.21億元,占券商業務總收入的47.68%,這一數值亦高出2012年8.75個百分點。
創新還是套利?
證券行業推動創新以來,既有紅利釋放后得到的快速增長,亦有存在監管套利的嫌疑,因前年“一法兩則(《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修訂,獲得松綁后的券商資產管理業務兼具這兩種特點。
2012年10月,證監會下發修改后的“一法兩則”,較此前極大放寬了券商資管計劃的投資范圍和開展條件,此后,券商資管規模呈現出爆發式增長。
據證券業協會統計,證券公司受托資產管理本金已從2011年的0.28萬億元暴增至2013年底的5.2萬億元。但是,規模暴增隱藏著定向資管為主的銀證通道業務的監管套利現象。
據2014年4月央行[微博]《2014中國金融穩定報告》披露,截至2013年末,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規模達4.83萬億元,較2012年末增長186%,占全部資產管理業務規模的93%。
“銀證通道業務屬于跨市場、跨行業交叉金融業務,風險具有傳導性、隱蔽性。”央行在報告中指出。
這意味著,券商資管暴增實際是背靠銀行近年來繁榮的表外非標業務創造的“虛肥”。一方面,券商在通道業務中僅能賺取0.1%-0.5‰左右微薄通道費;另一方面,其監管套利的風險性也屢遭市場質疑。
券商資管“松綁即套利”的現實之下,其最初的創新愿望似乎也值得重新審視。事實上,類似情況也存在于券商創新后的其他業務上,例如中小企業私募債亦曾作為銀行標準化理財發行的通道。
最新的創新意見中,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再次被擴寬。
“拓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范圍,允許投資于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創新意見指出。
此前券商集合資管投資范圍被限定為投資“金融產品”,而其開展融資類業務的方式也僅限于投資集合信托及基金子公司的專項計劃,破除限制藩籬后,集合資管或將復制此前券商定向資管的增長軌跡,而監管套利和業務風險也可能隨之相伴。
另一方面,作為創新主體的券商而言,更多松綁似乎也衍生出更多訴求,這亦將對監管層對創新與風險的平衡提出新的考驗。
“我們投行有了好項目,到頭來資管沒法投。”券商創新大會分論壇現場,一位券商資管人士向臺上嘉賓提問時表示,“能不能講一講,這些限制什么時候才能放開?”
事實上,種種考驗既與不斷提高的業務創新需求和券商內控不足可能引發風險間平衡難度有關,也和證券公司在間接融資占主導地位的國內市場難以大步伸展的現實緊密相連。
“就怕創新之后,掙錢的業務不好做,好做的業務不掙錢,好做且掙錢的業務卻容易出事。”一位參與創新大會的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坦言。(編輯卜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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