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證券被給予警告并沒收業務收入2555萬元,罰款5110萬元
■本報記者 潘 俠
中國證監會近日在網站上公布了對平安證券及7名責任人在推薦萬福生科IPO過程中造假的處罰決定。
其中平安證券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2555萬元,并處以5110萬元罰款,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而涉及這一保薦的吳文浩、何濤、薛榮年、曾年生、崔嶺、湯德智等高管則被撤銷業務資格,并罰款30萬元、10萬元不等。
此前證監會曾透露過相關處罰,但薛榮年等人提起申辯。證監會在6月13日舉行了聽證會,認為申辯理由不成立。
對于證監會的處罰通知,10月14日平安證券就已接到。在接到通知的當天,平安證券對本報記者表示保薦業務最重罰單靴子終落,公司將認罰向前看。
平安證券稱,根據決定生效日期9月24日推算,平安投行將在12月24日恢復保薦資格。公司表示尊重證監會的處罰決定,目前全員團結,隊伍穩定,各項業務也都在按計劃推進,公司投行也在為IPO重啟做積極準備。
平安證券認為,出現萬福生科事件是因為早些年投行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最大限度地取得通道收益上,通過對通道資源的爭奪和不斷提高通[微博]道周轉率和利用率,來實現價值的最大化。這種擴張模式過于簡單粗放,具有較典型的“包工頭”和“生產隊”特征。在此過程中,投行從管理者到從業人員都出現重數量、輕質量的導向,重視短期實現利益、長期責任意識淡薄。而萬福生科事件的爆發,真正觸動了平安證券。
“在處理投行項目風險的過程中,我們痛定思痛,一直在反思、研究到底要成為什么樣的投行。”平安投行負責人表示,經過深思熟慮,從2011年開始,平安投行啟動了一場“觸及靈魂”的、顛覆性的業務轉型和風控模式變革。這些變革包括:推行投行業務模式從“通道制投行”向“交易型投行”的轉變,在激勵考核機制上從項目直接掛鉤向綜合評價體系轉變,內控和風險管理體系的全面優化,問責機制的明確和完善等。
今年上半年,平安投行啟動了第二輪改革,延續交易型投行改革方向,分“業務模式定位、組織架構、薪酬考核用人問責、平臺建設、產品、綜合開拓、內核與質量管理”七個板塊,以客戶經理制的實施為核心落腳點,進一步深化推進投行轉型改革。
這輪改革徹底打破以往以項目為中心、包工頭式的“團隊長負責制”,實施以客戶為中心的、發揮交易驅動作用的“客戶經理制”,強化集中化管理下的資源協同與整合。
“我們力爭從根源上探索一條符合市場需要和平安證券未來長遠發展的道路。萬福生科事件再一次以慘痛的教訓表明,過往的模式再難以為繼,轉型帶來的陣痛終將過去,投行業務的改革和轉型之路必須堅決地走下去。”平安證券投行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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