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前財務總監獲刑兩年 并處罰款15萬新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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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2日 02:36 東方早報 | |||||||||
早報記者 陳其玨 中航油事件后對責任人的第一起判決浮出。中航油前財務總監(CFO)林中山昨天被新加坡法庭判處入獄兩年,并罰款15萬新元。 據新華海外財經報道,林中山昨天被判處兩年監禁,并處以15萬新元的罰款,如果不
作為導致2004年底中航油巨虧事件的主要責任人之一,林中山上周已接受了初審。當時,新加坡法院對林中山提出5項指控,其中4項指控他在中航油2004年的一季報和半年報中,隱瞞了公司蒙受巨額虧損的重要信息;另一項則指控他和陳久霖串謀欺騙德意志銀行,分別觸犯了當地的刑法、證券與期貨法。 初審時,林中山承認了5項指控中的2項,即欺騙德意志銀行,以及沒有披露中航油蒙受巨額虧損的重要信息。他也是在中航油事件中第一個認罪的中航油高管。 “和業界的預期相比,昨天的判罰顯然還是比較輕的!币晃环山缛耸勘硎荆鶕录悠路桑磁睹墒芫揞~虧損,將面臨最高25萬新元罰款或最長7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而串謀欺騙德意志銀行將面臨最長監禁7年的處罰,并另加罰款。相比之下,2年監禁加15萬新元罰款的判決不算太重。 但林中山是否有能力支付這筆罰款還很難說。 據他的辯護律師梁其迅上周在法庭上為其求情時披露的情況,林中山住所現已從私人房屋降級到政府租屋,且需支付銀行以及稅務局欠款。他已很難找到工作,而46歲的妻子不久前找到一份月薪1200新元的工作,兩人的總儲蓄僅15.8萬新元,且需要應付房屋貸款以及父母和一家人的各種生活開銷,每一分錢都有用。因此,林中山有可能選擇以監禁代替罰款。 在林中山宣判后,中航油事件主要責任人陳久霖的庭審也已臨近。根據時間表,陳久霖預計將在下月受審。中航油已明確表示,將不會為已經停職的陳久霖支付法律費用。而法庭對陳久霖的指控遠多于林中山,總共面臨15項罪狀。其中10項是制造假信息罪,其余5項則分別是欺騙、以假當真使用同意書、不誠實地執行職務以及在明知公司蒙受虧損的情況下促成配售公司股票、沒據實向股票交易所和公司董事局匯報等。如果所有罪名都成立,陳久霖將面臨最高70年的監禁。 相關背景:中航油巨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