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徐亦姍 北京報道
“IPO的口徑沒有發生變化。”7月19日下午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而此前,市場盛傳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指導意見將于當日公布。
傳聞背后,是市場圍繞本次IPO改革漫長等待期的種種猜疑。據本報記者統計,2009年至今的前三輪IPO改革中,伴隨改革難度增加和涉及面逐步擴大,證監會從發布意見征求稿到最終指導意見出爐的時間,呈逐步遞增態勢,分別為19天、23天和26天,但均未超過30天。
而截至2013年7月19日,距離6月7日晚發布的《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征求稿”),已經過去了44天。
漫長等待期背后,第四輪發行體制改革無疑將面臨更艱巨任務。這包括具體措施方面,厘定行政監管介入與市場化改革方向的邊界;制度改革方面,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大方向下,法規推進與市場環境的相互配合。
在指導意見修訂落實過程中,包括《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在內的一系列配套規章制度也在修訂。征求意見稿中,針對新股定價和詢價做了大量調整,包括提高個人投資者對發行定價的參與度、承銷商自主配售的引入、網上網下配售比例的調整、網下配售向公募和社保傾斜等,這些都需要管理辦法配套推進。
6月7日,證監會發行部主任劉春旭回應媒體提問時曾表示,按照新的指導意見稿中的規定,未來承銷辦法會做非常大的調整。
“2009年以來,每一輪指導意見正式實施之后,IPO承銷辦法都要做同步的修改,這次也一樣。現在的承銷辦法中,關于如何詢價,誰能詢價等都有詳細規定,按照新的指導意見稿中的規定,未來承銷辦法會做非常大的調整。”上述人士指出。
十天后的6月18日,證監會召集券商舉辦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內部培訓會上,劉春旭再度證實,新股發行改革發布同時將修訂發布管理辦法。但其指出,證監會放寬規定的部分,各保薦機構需自行制訂、完善規則以應對。針對自主配售權,證券公司須有一套規則且對外事先明示,有相應決策機制。
及至6月21日,本輪改革征求意見結束,證監會在當日媒體通氣會上再度指出,將抓緊做好《證券發行與承銷辦法》、信息披露規定等配套文件的修訂工作,保證平穩銜接。
但截至7月19日,征求意見稿和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修訂均未出爐。
與44天漫長等待期相對的,是市場對本次發行體制改革的高度關注。由于IPO已經成為懸在資本市場頭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近一個半月以來,包括券商投行在內的相關主體,紛紛積極參與、提交修改意見。
官方數據顯示,6月20日上午(本輪改革征求意見結束前一日),證監會已經收到2450份回復意見,包括信件6封、傳真15份,電子郵件2429封等,超過2012年新股改革征求意見總數的1650份。
但征求意見后的正式稿“只聞樓梯響”,讓投行人士等得有些焦急。
“我們迫切等待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的正式出臺,特別是大股東禁售承諾、發行風險提示等需要寫進申報材料里的內容,一旦公布,就可以馬上按照新規修改手上的招股說明書。”西部一家券商投行部門人士告訴本報記者。
北京一家小型券商保薦人則抱怨,他從六月初到現在一直在等待正式稿公布,“至少要公布正式稿,IPO后續才能重啟,但從現在情況看,一切關于重啟的傳聞都是道聽途說,不足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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