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今日,證監會召開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培訓會。證監會發行部主任劉春旭表示,IPO重啟會在已過會企業中,且需滿足7個如下條件,
1、財務資料在有效期內;
2、履行完會后事項程序;
3、落實新意見中對發行人、股東等的要求;
4、無未辦結信訪事項;
5、納入財務專項核查的企業完成反饋答復;
6、不涉及被處罰調查中保薦機構;
7、財務資料雖然有效但已經過完整財務周期的需補充說明、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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