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藥業董事長鄒節明直接和間接持有三金藥業1.81億股,占發行前總股本的44.53%
早報記者 忻尚倫
IPO重啟第一單桂林三金下周一就將開始發行,最后沖刺之際,昨日卻曝出消息,有化名人士爆料,對桂林三金1997年改制時員工購買企業股份的資金來源提出質疑。桂林三金的承銷方招商證券相關人士向東方早報表示,化名人士所說并無事實依據,三金員工購買股份的錢均是個人自有資金。
截至發稿時,桂林三金董事會辦公室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職工向財務部借款?
有媒體昨日援引“原桂林三金中層管理人員周明(化名)”的話稱,桂林三金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1995年至1997年年工資總額遠遠高于當時的實際工資,1997年底改制時,桂林三金中高層管理人員曾秘密在當時的三金集團財務部借款購買桂林三金相關股權。
早報記者查閱發現,桂林三金在招股說明書中對上述情況的披露如下:“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前的沿革情況”第六條用黑體標明——“1997年12月,發行人內部職工購買77.78%國有產權,同時桂林三金藥業集團公司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
根據招股說明書,內部職工購買77.78%國有產權時,有桂林市人民政府市政函[1997]55號文《市人民政府關于桂林三金藥業集團公司職工購買國有資產并組建股份合作制實施方案的批復》。
職工哪來那么多錢買股?
此外,桂林三金招股說明書披露的“職工股份配置方案”顯示,桂林三金當時總股本5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全體563名職工人均持有8.9萬股。而根據1996年1月1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的桂發[1996]16號文——《關于加快小型企業改革若干問題的規定》,全區各地都要加大小型企業改革的力度,爭取在三年內基本完成小型企業改制改組的任務。其中,對內部職工收購國有企業股權,有這樣一條規定:國有企業出售給該企業內部職工的,成交價可低于評估確認值的15-20%,一次性付清價款的還可給予總價10%-20%的優惠。
也就是說,當日563名職工人均用于購買股份的金額可能在6萬元以下。
同時,在“發行人內部職工購買國有資產的資金來源及價款支付”欄中,桂林三金的招股說明書只闡述了購買資金的兩種籌措途徑:一種是本人自有積累,1995年、1996年和1997年發行人總共發放的工資總額分別為1938.80萬元、2820.94萬元和3516.29萬元,桂林市醫藥工業公司、桂林市財政局和桂林市工資改革領導小組共同出具《桂林市企業工效掛鉤、包干批復》確認上述金額;另一種是本人通過親戚、朋友等個人籌措。
“既定事實,無法追溯”
在早報記者昨日向桂林三金承銷商招商證券相關人士詢問時,對方表示,化名人士所說的職工向財務部借款購買股份一事并不屬實,“今明兩天就會發布澄清公告。”
上述人士同時指出,購買股份的資金均來自職工自有資金,而當時三金職工高于當地企業平均工資水平,也是企業個體行為。
對上述事件,國內著名大型券商一資深投行負責人表示,當時正逢企業股份制改革的高潮,“那時職工自掏腰包購買企業股份,企業從而改制成股份制的情況非常普遍。”他指出,當時比較流行的做法是企業用股權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或向集團借款然后分給職工,以此作為對員工的激勵。“由于2000年前并沒有相應的法規出臺,因此在當時特殊的歷史時期并不算違規。”
另有學者指出,若借款已經還上,借款購股就差不多成為既定事實,不可能再將這部分股權追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