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王濤 昨日,深交所發布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意見征求稿,明確創業板兩個退市制度,即連續3年受到交易所3次公開譴責以及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不過,業內人士稱,達到第一個規定的上市公司還未出現,按創業板目前平均股價,撞線第二項也很難。
“征求意見稿”除了增加上述兩個退市標準外,還包括了不支持通過“借殼”恢復上市,縮短現行部分退市條件的退市實踐、改進創業板退市風險提示方式、設立“退市整理板”、明確退市公司去向安排等幾個條件。
對于增加的兩個退市標準,有業內人士表示形同虛設,如最近36個月內累計收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的,上市公司中還沒有這一記錄開創者,況且受到兩次譴責還頂風而上的上市公司,可能性也極小。而“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面值”的退市標準,A股發行面值一般1元,截至昨日收盤,目前創業板股價在20元以下的有131家,股價最低的國聯水產昨日收盤價8 .14元。另外,20個交易日時間太長,只要20個交易日里有1個交易日收盤價達到1元以上即可。唯一的影響是高送轉的股票增加了退市風險,高送轉是拆股但面值不變,跌破面值的可能性會遠高于不高送轉的情況。
此外,市場還有質疑聲,“退市整理板”是否又是一個變相的ST或者三板?不支持通過“借殼”恢復上市,“不支持”是不受理還是不鼓勵?退市應該一票否決,“借殼”可以完全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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