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登IPO重啟首單的桂林三金,被內部“深喉”舉報存在重大違規行為。昨日的《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稱,中國證監會和廣西證監局都已收到舉報者周明(化名)的舉報材料,廣西證監局同時表示“已按程序處理”。同時,桂林三金的MBO(管理層收購)過程也受到質疑。
但是,桂林三金的IPO事實上已經開始,根據有關方面的安排,桂林三金已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進行現場推介,其發行價格也在25日定出。根據安排,在IPO完成后,桂林三金4600萬股新股就要在6月29日發行。
筆者擔心的是,監管部門雖已進入調查程序,但能在這么短的時間里拿出結論嗎?如果經過調查證明桂林三金確實存在嚴重問題,又該怎么辦?那時候,桂林三金已經在交易市場上市,監管部門雖然可以對公司進行處罰,但它對投資者造成的傷害已經成為一種難以改變的客觀事實。那么,這樣的調查還有什么意義呢?
因此,在桂林三金出現嚴重的違法違規嫌疑的情況下,這個公司的IPO應該緊急暫停,等待監管部門拿出調查結論。雖然這樣對桂林三金來說,可能是延誤了上市機遇,但畢竟沒有根本上耽誤上市融資的進程。
事實上,在中國股市的歷史上,“問題公司”帶病發行的先例并不是沒有發生過,通海高科、立立電子都是在啟動IPO時即已有投資者舉報,但由于監管部門沒有重視,在質疑聲中仍讓它走完了IPO過程。當IPO完成以后,隨著媒體的窮追猛打,它們的問題逐步暴露,其上市不得不無限期推遲,給買到其發行新股的投資者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對于監管部門來說,事后的查辦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事前堵漏,不讓存在嫌疑的公司進入市場是市場監管的一個重要方面。
桂林三金作為IPO重啟第一單,還未上市已經先聲奪人,在投資者中暴得大名。正因為廣受關注,市場的健康和投資者的利益更應該受到重視。
周俊生(上海 財經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