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諸多問題引發各方關注
□ 本報記者 朱寶琛
《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已于上周結束意見征求。據了解,諸如“何時重啟IPO”、“市值配售”、“一人一手”等問題依然受到投資者的“追捧”。
針對投資者關心的熱點問題,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廣發證券副總裁秦力和平安證券投行董事總經理龔寒汀均認為,IPO重啟的時機目前已經成熟,對市場的沖擊不會太大。
經濟形勢漸明朗
目前重啟IPO時機較好
《證券日報》:我國在去年9月份暫停了新股發行,在經過了這么長一段時間后,現在重啟IPO時機是否已經成熟?
秦力:融資功能是資本市場的基本功能之一。如果長期停止發行新股,會對資本市場功能的發揮存在阻礙,不利于資本市場自身的發展。
此外,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在上市資源方面同樣存在著一定的競爭關系。如果長期不啟動IPO,就會導致一些公司資源流到海外。從長遠來看,會損害資本市場發展的基礎,因為優質的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
龔寒汀:我覺得現在這個時機挺好,大盤走勢不錯,比今年剛開年的時候重啟要好得多。中央四萬億投資以及地方政府配套投資,漸漸地帶動了整個經濟的復蘇。去年四季度還看不太準一些企業受金融危機影響究竟有多大,但過了今年上半年局勢已慢慢明朗。現在市場的信心也比開年的時候要強很多。因此此時恢復新股發行,選擇的時機不錯。
《證券日報》:既然兩位都提到了重啟IPO的重要性,那么,現在重啟的話,是否會對市場造成沖擊呢?
龔寒汀:如果選擇股本規模中等、業績優良、周期性不太明顯的過會企業率先發行,不會對市場構成較大的沖擊。中小盤股本身募集資金量并不大。從去年9月份到現在,如果一些已過會正在排隊等候上市的公司,受金融危機影響業績出現大幅度下滑,保薦機構很可能申請撤回材料。但現在我們發現,這種情況并沒有出現。這就說明它們業績穩定,受金融危機的影響比較小,也從側面證明了這些企業受得起市場考驗。
一個質地比較好的企業加上募集資金總量不是很大,理性分析就不會對市場有很大的沖擊。大盤股發行相對來說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可能市場心理會有些波動,但也有可能覺得能夠承受,畢竟現在的點位跟跌下來時候的點位相比還是比較低的。資本市場也需要源源不斷地有優質的產品(企業)供應。
秦力:沒有必要擔心重啟IPO會對市場造成沖擊。資本市場的漲跌由很多因素決定,但主要的還是盈利預期和宏觀基本面的影響。新股發行不會改變大家對公司基本面的判斷。所以“新股發行市場就會跌,不發行市場就會漲”的說法并不成立。現在我們宣布要恢復新股發行,也沒看到市場有明顯的反應。
另外,香港市場最近恢復發行新股之后,市場交易依然很活躍。把新股發行和市場波動聯系在一起本身就是個錯誤的觀念,是個偽命題。
“打新股”有風險
“一人一手”量上難保證
《證券日報》:已經結束征求意見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方案,為何不考慮“市值配售”的做法呢?
秦力:市值配售是原來我們在特定的情況下采取的一種措施,目前看來市值配售在技術和操作上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尤其是我們在做市值配售的時候,假定了新股本身的盈利比較穩定或者獲利比較確定,但事實上我們通過市場化的改革以后,投資新股是存在一定風險的。
另外,這也涉及到我國證券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問題。現在我們都做了第三方存管,一些賬戶的清理工作也基本完成,現在再去做市值配售,意義并不是很大。
龔寒汀:市值配售是指針對流通股市值配售新股。現在跟全流通之前的情況有些不同,在全流通之前流通股不多,根據市值配售對中小散戶有利。現在流通股已經很多了,上市公司的大小非手上持有很多的非常大市值的流通股。如果要做市值配售,也要給它們配很多,這樣對中小投資者反而不占便宜。
市值配售的目的是為了改變網上申購完全與資金量大小掛鉤的狀況,提高中小投資者的中簽比例。本次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方案四項措施里面,對網上申購有千分之一的限制,而且參與網上就不能參與網下,兩者只能任選其一。對那些擁有大量打新股資金的機構投資者而言,限制性很強。這兩個措施已經能夠達到上述目的。
《證券日報》:為何我們不采取“一人一手”的方式來提高中小投資者中簽率,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龔寒汀:“一人一手”需要很大的盤。現在中小盤一只股票也就發行兩三千萬股,“一人一手”肯定做不到,到最后還是需要抽簽。其實我們國家分配給中小投資者的股票總量只比國外多,不比國外少。在國外,一般網下機構投資者與網上公眾投資者的分配比例大約是80%:20%;在我國,大盤股網下對網上比例是對半開,中小板比例是20%:80%。這跟我們國家散戶量巨大也有一定關系。
秦力:“一人一手”是香港的作法,但國內如果推行,可能會在制度上鼓勵開空戶。這跟我們推行的帳戶實名制是有背離的。
從目前來看,實名制對化解證券市場的一些系統性風險是很有好處的。資本市場這么大規模的波動,沒有出現很嚴重的問題,實名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通過實名制凍結了一些市場上不合法、不規范的行為,如“拖拉機帳戶”等。
此外,發行數目最多的還是中小盤股,“一人一手”在數量上也沒辦法得到保證。
系統限制“低報高買”
事后監督“高報不買”
《證券日報》:作為保薦機構,會采取什么樣的措施防范“低報高買”、“高報不買”呢?
秦力:我們會加強在申購過程中的一些控制,尤其是要做一些投資者的教育工作。對保薦機構來說,要努力提高自身的質量,幫助投資者準確判斷上市公司的價值。
此外,出現一些惡意行為的機構以后將不會再作為詢價對象,并且也會在內部做一些評估。
龔寒汀:對于“低報高買”的現象,根據改革措施,主承銷商可以借助交易所的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系統直接限制,在技術上是可以做到的。
“高報不買”的情況需要等到配售結束之后,主承銷商核對過往報價、打款、獲配情況清單才能知道,因此只能是事后監督。至于如何事后監督,主承銷商可以采取向監管部門報告,甚至是發布違規公告公布誠信檔案的方法;或者限止其參與下一次配售。
當然,最終處罰權是在于監管部門和行業的自律組織,如證監會、證券業協會,它們可以制定一個明確的處罰措施并且公示。這種情況出現一次可能會警告并暫停下次詢價資格,如果次數多了就取消詢價資格,這樣就可以起到威懾和防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