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維達
●新股申購制度應該進行改革
●限制網下配售規范網上配售
●上市定價漲跌幅要加以規范
●原則上一開始就實行全流通
從去年9月以來,證券市場新股發行一直告停,現在應該啟動了,否則就失去了股市的融資功能。新股發行是國內外投資者關注的問題,也是需要改革的領域。新股發行制度不能完全沿用老的辦法,必須進行綜合改革,這樣才能減少弊端,提高公平性和效率。所以,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必須以市場為導向,以廣大股民的利益為主導,做到定價合理,兼顧效率與公平。
筆者認為,新股發行制度的改革不是一個單項改革,而是一項綜合改革。因此,筆者提出新股發行制度綜合配套改革的6條建議。
(1)新股申購制度改革可以考慮的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方法,就是效仿香港聯交所的“按戶分配”,即“人手1000股”。這種方法比較簡單易行,但在技術上可能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第二種方法,就是筆者之前提出的新股發行采取“市值配售+資金搖號”。它的原理是這樣的,新股發行時,先將新股發行量的絕大部分預留下來(比如發行20000萬股,預留16000萬股,大約80%)作為市值配售,由于大量的資金涌向一級市場申購新股,所以對每個賬戶都按其擁有的市值進行配售是不切實際的,沒有這么多的股票可供配售,我們可以在這個環節中引入搖號機制,只有在你的資金賬號中簽的情況下,你才有資格按市值進行配售,但配售數量也需設置上限,比如大機構最多100萬股,中小機構最多10萬股,個人最多2萬股為宜(具體多少可以探討),避免重蹈“資金為王”的霸王規則;剩下的一部分則通過資金搖號進行申購,以此來照顧空倉者以及新股民,這里需要強調的是,二者必須同時進行,如果某個賬號參與了市值配售,那么他就無權參與資金搖號,或者其參與了資金搖號,那么他就會被市值配售排除在外。
(2)建議限制網下配售,同時規范網上配售。原有的新股發行制度一方面通過網下配售從而向機構投資者進行利益輸送,另一方面在進入二級市場前的網上申購中又奉行‘資金為王’的策略。這種新股申購方式等于在金融系統中提供了一個完全無風險收益的機會,因而每到新股發行時,都有幾萬億的資金蜂擁而出,造成金融系統某方面的扭曲。這種不合理的制度不斷引起業界和廣大股民的強烈不滿和嚴厲批評。因此,建議限制網下配售(最多不超過股票發行的25%);同時,網上配售應該考慮廣大中小股民的利益,可考慮人手500股。
(3)新股在二級市場的定價必須根據市盈率和每股收益預測確定,而且開盤價和發行價不宜差別太大。如果是在香港H股和大陸A股同時上市,那么,應該盡可能做到同股同價,不要一開始就造成價差懸殊,人為地形成不公平競爭。
(4)新股上市后,在二級市場上應進一步做一些具體規定:其一,新股第一天交易時最好設一個上限,比如不超過150%;其二,在3個交易日漲跌幅不超過300%。當然具體做法還可以討論。
(5)逐步解決現有大盤藍籌流通比例過低問題。目前,許多大盤藍籌公司上市時的流通股比例只有2%—3%,這樣創造出來的市值是不可能持續的。現在國內證券市場最大的風險就是頭重腳輕。因此,大盤藍籌股的流通比例一定要逐步提高,讓大盤藍籌股變成名副其實的有價值的股票。同時,這也有利于股指期貨推出時維持一個健康的市場基礎。
(6)必須做出硬性規定,新股發行原則上一開始就實行全流通,消除所謂的“股權分置改革”后遺癥。至于現在尚未上市的中央和地方國企,要么不上市,走其他融資渠道;要么,全部作為流通股上市,不要留有尾巴,留有后患。
至于發行制度是采取注冊制還是配售制,應該按照市場制度逐步完善的要求進行,所以,目前不宜一步到位采取注冊制。
(作者為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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