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擇遠
作為資本市場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中國證監會日前在保薦制度方面出臺兩項新規,對保薦機構申報發行材料的信息披露做出詳細規定,要求自4月1日起,對新申報項目應當在報招股說明書的同時報送發行保薦書、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并相應編制工作底稿。
所謂“保薦制度”,指由保薦人(券商)負責發行人的上市推薦和輔導,核實公司發行文件與上市文件中所載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協助發行人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我國的保薦制度從2004年2月開始實施,保薦制度的實施對強化保薦機構的責任意識、提高保薦機構的職業水平,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保薦機構之間在制度建設方面水平參差不齊,證監會及時推出相關制度以督促保薦機構做好內控,其核心就是提高保薦機構的職業質量,發揮中介把關作用。
作證券發行保薦制度的完善對新股發行所起到的作用不容小覷。繼2007年投行業務分化之后,業界普遍認為保薦制度的完善、修改更將加強這種分化。而保薦制度的不斷完善,體現了權責相匹配的精神,有助于保薦代表人深入了解企業情況,遴選出真正優秀的上市公司。
在今年的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將“深入推進發行制度改革”列入了2009年重點工作,并強調要“堅持市場化導向,改革新股發行制度,強化各主體責任,完善價格形成和股票承銷機制”。
在全國上下共同保增長的形勢下,各界期待已經“長大成人”的證券市場能夠為保增長做更大更多的貢獻,自然包括恢復已經中斷了半年多的融資功能。
而在今年兩會期間,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指出,“A股市場的IPO啟動勢在必行,但何時啟動與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和完善密切相關。”
完善的制度建設可以說是為新股發行的開啟保駕護航。2008年,中國證監會出于穩定股票市場、緩解市場資金壓力等目的,綜合考慮市場各方面的意見,對大盤股的發行采取了更加謹慎的態度。此次重新啟動對立立電子公司IPO的審核,表明自去年9月份停滯的新股發行工作得以恢復。
IPO重啟勢在必行。因為融資是資本市場的基本功能之一,用范福春的話說就是“如同健康的人應該工作一樣。如果一個人不太健康,比如患了感冒、發燒,人就需要休息。不過人的病好了,肯定就要回去工作,一個健康人整天不工作總休息不行,因此IPO的啟動也是勢在必行”。
發行是資本市場最初始也是最重要的環節之一。IPO重啟后,市場融資功能將能夠“立體展現”。隨著保薦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新股發行定價機制的進一步完善,市場參與者將能夠在更加市場化的條件下參與市場。一個更加市場化的股市,也將吸引更多層面的、更大規模的資金和投資者參與,我國資本市場將由此邁上一個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