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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1、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桂林三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以下簡稱“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2、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09 年6 月19 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的《桂林三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及巨潮網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特別風險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
3、本次發行定價是由網下機構投資者出價,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價格,整個定價過程及定價結果由上述參與主體自主決定和風險自擔。任何網上投資者如參與申購,均視為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如對發行價格有任何異議,請勿參與申購。
4、本次發行有可能出現上市后即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5、發行人上市后所有股票均為可流通股份。
6、本次發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網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意向書。
7、本次發行申購,任一股票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股票配售對象均不能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8、如本次發行的實際募集資金量超過項目的資金需求量,發行人擬將富余的募集資金主要用于補充募投項目建設和生產所需要的流動資金。如募集資金在補充完上述募投項目的流動資金后仍有余額,則將用于補充發行人實際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上述募集資金超過項目資金需求量部分在使用過程中,存在暫時資金閑置的可能性。
9、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我們希望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并希望分享發行人的成長成果的投資者參與申購;任何懷疑發行人是純粹“圈錢”的投資者,應避免參與申購。
10、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并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提示和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證券市場蘊含的各項風險,根據自身經濟實力、投資經驗、風險和心理承受能力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桂林三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