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成萬 靖曦 陳美
創業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見稿甫一出臺,隨即招來市場各方的質疑,令人始料未及。為此,《金融投資報》特別采訪了市場各方人士,其關注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兩個退市條件”與“退市整理板”兩個方面。
一石激起千層浪。深交所日前發布的創業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見稿引起了市場各方的高度關注。昨日,接受《金融投資報》記者采訪的有關人士認為,與國際上各大證券市場比較,我國創業板公司退市制度比較寬松,退市制度形同虛設。按照征求意見稿標準,估計真正退市的創業板公司不多,這樣的退市制度對創業板公司來說,沒有多大的壓力。為此,他們提出了以下五個方面的質疑與建議:
質疑之一:公開譴責
為什么公開譴責三次才退市?
中原證券研究所所長袁緒亞說,征求意見稿規定,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收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從表面上看,中國規定比較嚴厲,但問題在于公開譴責的主體是交易所,而不是別人。而在上市公司規模與交易所利益不可分割的情況下,交易所能否做到“該譴責時就譴責”?
聯訊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文國慶說,他對“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收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規定有三方面質疑:一是誰來譴責創業板公司?中國證監會?還是交易所?如果是前者,還是可行的,因為它代表國務院行使證券市場的監督管理職能;如果是后者,就值得商榷了,因為它的利益可能與市場的總體容量有一定的關系。二是譴責創業板公司的尺度如何把握?三是會否存在“只要打通了交易所這個關節,在36個月內累計未遭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就無退市之憂了”的現象?
“從深交所出臺的創業板公司退市制度來看,似乎比主板的退市制度要嚴格一些。”信達證券研發中心副總經理劉景德說,如規定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收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但創業板公司出現了什么樣的情況才會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應該有具體的操作細則,否則就會成為“聾子的耳朵——擺設”,因此,關鍵在于細化并嚴格執行。
質疑之二:一元面值
連續20個交易日收低可信嗎?
文國慶說,針對創業板公司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將終止上市這一條,國內上市企業會有很多“對策”。如在20個交易日內提高股票成交價格,以回避意見稿中的這一條例。他建議改為“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發行價或者凈資產值,其股票將終止上市”,這樣也可以避免新股發行的“三高”現象出現。
對于“創業板公司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的規定,袁緒亞說,即使在2005年上證指數跌至998點的時候,主板公司股票價格也沒有出現過低于面值的現象。試問,這樣的退市標準是否有“形同虛設”之嫌?
劉景德也認為,在連續20個交易日中,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的情況幾乎不可能出現。因為按照A股市場的慣例,每股面值都是一元,那些創業板公司幾十元一股發行的股票,不太可能跌至每股面值,而且還是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更不可能。
質疑之三:低于100萬股
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可能嗎?
劉景德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于100萬股,即平均每個交易日才8000多股的交易量,這樣的股票事實上已經被市場徹底拋棄了。
“一旦出現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于100萬股情形的,將終止上市。這個規定看起來合理,但實際上在‘打紙老虎’。”文國慶說,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于100萬股,表明平均每個交易日的成交量還不到1萬股,這樣的上市公司還有存在的價值嗎?這猶如一位心臟幾乎停止跳動的“病人”,不如讓其“安樂死”。
袁緒亞也認為,“一旦出現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于100萬股情形的,將終止上市”的規定寬松有余,而嚴格不足。道理很簡單:創業板公司高管都持有大量的股票,他們隨便來個對倒交易不就行了。
質疑之四:凈資產兩年為負
為什么要等到這個時候才退市?
袁緒亞認為,征求意見稿規定,一旦經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公司凈資產為負,則其股票暫停上市;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則其股票終止上市。這個規定,雖然比現行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規定的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則暫停上市,連續兩年半凈資產為負則終止上市的退市時間有所縮短。但創業板公司從上市到退市時間周期仍然較長,期間創業板大股東和高管等均有充分時間進行減持套現;當創業板公司最終被迫退市時,受傷害的還是中小投資者。必須嚴格對創業板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不讓其“鉆空子”。
“創業板公司的投資價值就在于其成長性,而一旦經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公司凈資產為負,這樣的公司何來高成長?”文國慶說,沒有必要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才將其股票終止上市。
劉景德認為,退市與上市都是市場必然出現的現象,國際市場退市的公司也不少,特別是創業板公司退市的就更多了。就年均退市率而言,包括美國NASDAQ在內的4家創業板市場退市率均高于其對應的主板,韓國COSDAQ與主板基本持平。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世界上成熟市場創業板退市公司數量顯著增加,而新上市公司數量則大減少,導致上市公司總數明顯減少。正是源源不斷的公司退出與進入,才保證了成熟市場創業板長期充滿著活力。
質疑之五:“退市整理板”
誰愿意接手這一“燙手山芋”?
袁緒亞說,從表面上看,設立“退市整理板”是為了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讓其在交易期間為30個交易日里將手中的股票賣出,但事實上,在這個時候,要么,股價很低,甚至有可能低于面值;要么,流動性極差,幾乎無法賣出。與其讓中小投資者在30個交易日里,在“退市整理板”將手中的股票賣出,還不如提前給予風險提示,使中小投資者要虧損一些,這樣才能真正體現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的宗旨。
劉景德估計,對創業板公司實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設立“退市整理板”,其目的是保證投資者在創業板公司退市前擁有必要的交易機會,使投資者有充足的時間處理手中持有的股票。但在這樣的情形下,很難保證中小投資利益了,因為既然創業板公司已經走到了退市的田地,而又不能像主板公司那樣重組,那么,又有誰愿意來接手這“燙手山芋”?
“設立‘退市整理板’意義何在?既然叫‘直接退市’,就應該一退到底,創業板公司后的‘善后事宜’應該在給予風險提示后就進行,要相信中小投資者還是有這樣的風險意識的,誰愿意將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錢’往水里丟?”文國慶反問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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